近日,长丰县环保局再次向该县公安局移送了一批涉嫌通过坑塘等逃避监管方式,超标排放污染物案件,这是不到一个月时间该县环保局集中移送的第二批案件。为了打好污染攻坚战,结合省环保督察第一组进驻合肥市开展环境监察工作,长丰县环保局重拳出击、铁腕治污,再次集中移送一批环境违法案件。
“你们这么晚叫我到派出所干什么,我又没有犯法?”这是宋某某被传唤到长丰县岗集派出所说的第一句话。当办案民警宣布,宋某某因涉嫌利用坑塘排放超标废水被行政拘留10日时,他急切地说:“我没有利用坑塘排放超标废水,洗血旺、蒸煮血旺的水都排入我承包塘里……”此时,宋某某的辩解显得苍白和无力。
原来,家住岗集镇双庙村的宋某某,有一手做血旺的好手艺。于是,他就利用住房和庭院做起了加工血旺的生意。他将从市场批发来的血旺,通过清洗、蒸煮消毒等工序,再将加工好的血旺送到餐饮店。
经查,宋某某清洗、蒸煮血旺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其承包的水塘内,该水塘未采取防渗等措施,经取样监测,宋某某清洗、蒸煮血旺排放的废水超过排放标准,符合行政拘留条件,宋某某于9月6日凌晨被送到合肥市拘留所执行。
无独有偶,高某某也将面临和宋某某同样的结局。高某某被传唤到派出所时,他还是一头雾水。今年5月,高某某中标合肥某啤酒厂废旧啤酒塑料框再生加工合同,于是他就近在长丰县岗集镇新庄社区,租赁一户居民的房屋做起废旧塑料框破碎加工生意。
9月7日上午,长丰县岗集派出所对高某某涉嫌利用渗坑排放超标废水进行了询问。此时,高某某才彻底认识到违法排污的严重性。等待高某某的,也将是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进入2018年以来,长丰县环保局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交叉执法、夜间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不断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截至9月6日,长丰县环保局已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拘留12起(行政拘留11起、刑事犯罪1起),正在立案调查待移送的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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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