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食药监对外公布称,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员工积极举报食品违法行为,最高奖励举报人30万元。由此可见,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
从2015年6月开始,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食品生产企业员工发布“告食品生产企业员工书”,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员工勇当“吹哨人”,及时举报食品生产单位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使用过期伪劣食品原料等不法生产行为。一经查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重奖举报人,最高奖励金额30万元。
记者16日上午自此间在济南举行的山东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上获得上述消息。2015年山东省食品安全周的主题是“尚德守法,品牌共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山东省副省长王书坚出席启动仪式并表示,山东省要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加快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和最严格的监管制度,严厉打击和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努力推进“食安山东”建设。
据介绍,自2014年4月,山东省人民政府“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出台以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食品监督抽检力度。先后对28大类食品及其相关产品安排了3.78万批次监督抽检,发布质量公告17期,抽检范围覆盖了全省17市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共检出不合格产品1283批次,并依法经国家总局和省局对外公示公告、依法进行查处。
与此同时,通过申报推荐、市级审查、满意度调查、社会公示等环节,山东省也推选出了211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创建为“食安山东”示范企业,825家食品流通店创建为“食安山东”示范店。
“只有充分发挥政府、企业、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各方作用,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潜能与活力,才能共同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王书坚表示,山东是农业大省、是食品产业大省、更是全国使用农产品和生产供应的重要基地,因此引领产业发展、促进食品安全更是格外重要。
更多食品安全资讯尽在佰佰安全网!
( 责任编辑: 吴梦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