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网防飞鸟啄食,造成20多只飞鸟触网死亡,其中2只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江夏区乌龙泉街长岭村祝家湾村民王守本(化名)被判犯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法院判拘役6个月,缓刑1年,罚金2000元,并赔偿公益损失3.7万元。
架大网防鸟啄青蛙
52岁的王守本在侄子办的青蛙养殖场看守青蛙,蛙场是去年4月由侄子王丰(化名)办的,登记是一家农业科技公司,主要养殖黑斑蛙。蛙场离村不远,共有12亩水池,王守本家庭经济困难,很感念侄子给他这份差事。
去年7月起,幼蛙开始上岸时却引来大量鸟类,每天围着池子打转,啄食青蛙,一天有十几只小蛙被咬死。王守本报告给王丰后,王丰让他想个办法。
插稻草人、插彩旗、安反光带、风铃……老王想尽驱鸟的办法,甚至请来两位同村妇女帮忙专门驱鸟,但均未奏效。“每天都有青蛙被咬死,我也顾不得太多,决定支个大网防范这些飞鸟。”据他说,当时一下买了6张网,将这些网首尾相连绑成一排,架在养殖池的水面上。
22只飞鸟触网身亡
一开始有鸟被挂在网上,王丰提醒叔叔王守本如果捉住就赶紧放生,王守本照做,“我并不忍心看着鸟死去,非常懊悔后来没及时将网撤掉”。
去年10月至今年2月间,已进入青蛙冬眠期,王守本向侄子告假回家一段时间。3月初,他返回蛙场后就在网上看到许多挂着的鸟,已成枯死状。3月23日下午,他又见网上挂着一只形状怪异的鸟,刚刚死去。有路过村民说,这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老王有点慌神,拍了一张照片微信发给侄儿。侄儿王丰回复说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必须放生,奈何已无力回天。
3月28日清晨,江夏区森林公安接群众匿名举报赶到养殖场,当场提取了22只野生鸟的尸体。经鉴定,22只野生鸟中,有2只为鸟纲鸮形目,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另20只鸟也属省级保护野生动物。
赔偿公益损失3.7万
8月28日,江夏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为,王守本张网捕鸟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除依法追究刑责外,还应承担民事责任。9月18日,法院依法判决王守本拘役6个月,缓刑1年,处罚金两千元,并赔偿公益损失3.7万元。王守本当庭服判。
记者了解获知,这笔公益赔偿将上缴国库。省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书记熊艳平表示,目前尚未有先例将这类赔偿用于野生动物专项保护。而相关业内专家认为,野生动物赔偿款应当用于对野生动物相关保护和救助,更能体现公益诉讼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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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