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取利益,舒城两名男子竟然动用挖掘机在河堤内开采河砂,对主干河道堤防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日前舒城警方接到该县水利局移交线索后,迅速查处损毁公共设施案,1名违法嫌疑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9月28日,舒城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县水利局移交案件称,25日13时许,俞某动用挖掘机在城关镇城南杭埠河道河埂围堤处进行开挖采砂,被水利局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制止并调查,由于俞某开采砂石位置处于水利防汛工程范围内,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涉嫌损毁公共设施案,舒城警方随即介入。
经了解,违法嫌疑人俞某于本月25日开始,受江某指使下,以拆迁为幌子,对河埂围堤进行非法采砂,牟取不正当利益。在俞某被依法传唤和挖掘机械当场扣押后,江某涉案在逃。目前,舒城警方已联系江某让其尽快依法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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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