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仓山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陈某、王某等人组成的欺行霸市的“鱼霸”恶势力团伙。
据查,2014年初开始,黄某、陈某合伙经营位于仓山区首山路的一贩鱼鱼铺,为壮大势力,垄断首山路一带烤鱼店等店铺的活鱼供货,非法谋取高额利润。黄某、陈某邀请在首山路一带为非作歹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入伙。王某曾因故意伤害罪获刑,还多次聚众斗殴抢砸,在多家鱼店借款不还、吃霸王餐。
三人商议合伙经营,分工负责。一人负责暴力阻挠其他鱼贩向首山路一带烤鱼店供货,切断烤鱼店的正常进货渠道;一人负责威胁首山路一带十余家烤鱼店只能从他们那里进货,实施强迫交易;一人监督烤鱼店进货并单方定价。
他们的交易价格长期高于市场价,非法牟利数额共达数十万元人民币,垄断经营时间长达4年之久,形成了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垄断了当地活鱼供应市场,使当地鱼贩无法经营、烤鱼店老板蒙受重大损失、市场经营秩序受到严重冲击,经营者深受其害,敢怒不敢言,社会影响恶劣。
仓山区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将该案列为恶势力犯罪重点案件之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仓山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取证,夯实全案定性定量相关证据。
上月27日,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交易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陈某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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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