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下午,直属三大队按照支队部署在辖区开展涉牌涉证交通违法集中查处行动。七一路与西环交叉口的执勤点民警在对一辆可疑摩托车进行检查时,想不到“聪明”的驾驶人,却被处于3500元罚款,驾驶证被一次性记36分的惩罚。
驾驶证被扣3分、5分都心疼不已
再上路就会告诉自己要小心要小心
没想到骑个摩托车
竟然一次性被扣了36分
听着都让人心疼
真心疼
案情回顾
当天15时20分许,一辆白色两轮摩托车途径引七一路与西环交叉口执勤点时,引起执勤民警毛浩林的注意。因为该摩托车成色较新且该车款式为近两年新款,但该摩托车却只悬挂前号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规定,自2014年1月24日起,摩托车号牌由原来的前后悬挂改为只需悬挂单面号牌,即后号牌。
毛浩霖判断该车可能涉嫌套用他人车牌的违法行为,遂上前示意驾驶员下车并接受检查。面对民警的检查,该摩托车驾驶人慌了神。果然不出所料,该驾驶人不能出具行驶证,对车辆号牌来源也吱吱呜呜说不清楚。在询问过程中,民警还发现其身上有浓浓的酒味,遂对其进行了酒精呼吸测试,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73.2mg/100mL。在进一步核实驾驶人身份和车辆号牌信息时,民警发现驾驶人张某持有的驾驶证竟然为C1驾驶证(ps:小型车辆驾驶证不具备驾驶两轮摩托车的资格),该车悬挂的号牌竟是他人报废车辆的号牌。
在事实面前,张某对自己的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准驾车型不符、酒后驾驶三项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聪明”的张某本想摩托车上挂个号牌,就不会引起交警的注意,可以逃避执法检查,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因上述三项交通违法,张某被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处以3500元罚款,驾驶证记36分的处罚。
佰佰安全网提示
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身份的象征,也是区别不同机动车身份的重要标志。为了便于统一执法和规范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国家对悬挂机动车号牌作出了统一的标准。实践中一些机动车所有人为逃避执法,故意遮挡、损毁号牌或套用他人号牌。周口交警提示:套用他人号牌不仅害社会、害他人,最终也会害自己。
害社会:由于套牌车主在路上行驶极少以交通法规来约束自己,随之带来的交通事故、法律纠纷势必给社会带来更大的不稳定因素!
害他人:套牌车主因为套用别人的牌照,所以在路上行驶就胆大妄为,闯红灯、轧黄线,几乎没他不敢做的。
害自己: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一旦发现套牌现象,对于套牌车主除了给予经济处罚外,严重者还要予以刑事处罚,最终是“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