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宣城市泾县公安局获悉,10月15日,泾县公安局依法对盗窃2盒香烟的泾县榔桥镇居民陶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拾日处罚,并于当日送宣城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10月14日,泾县榔桥镇居民刘某某报警称,自己商店里的香烟被偷了,要求民警查处。民警当即调取刘某某店内的视频监控,发现在10月10日、12日,一位老人分两次在刘某某商店内各盗窃1盒“中华”牌香烟。经辨认发现,榔桥镇居民陶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传唤陶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在证据面前,陶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同时交代所盗两盒香烟已被其抽掉。榔桥派出所通过破小案温暖了民心,同时陶某某也对自己偷盗2盒香烟换来十日拘留追悔莫及。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