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备受关注的合肥环城路“小花园命案”一审宣判,被告董某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据指控,去年6月5日凌晨2时许,流浪汉董某超正在庐阳区环城东路小花园内一处走廊的躺椅上睡觉,睡梦中的他隐约听到一阵男女争吵的声音。声音忽激烈、忽停顿,持续了一会儿,将董某超彻底从睡梦中吵醒了。董某超一气之下,随手拎起身边的木板,击打周某肩膀数次,周某本能地护着头部,并转身跑开。但董某超没有放弃,继续追着周某打。后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刺周某胸部腿部等部位。和周某在一起的男子前来制止,董某又用刀捅伤该男子,周某从小花园跑到马路边,求救路人报警,随后,周某死亡。2017年6月5日4时许,被告人董某被侦查机关抓获归案。
经鉴定,被害人周某系被单刃锐器刺击左胸部致心脏破裂急性大出血死亡。另外,经鉴定,被告人董某超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能力。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超犯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最终,被告人董某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45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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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