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前车门上车乘客较多,绥德公交车司机提醒乘客从后门下车,不料遭到一男乘客拒绝,随后该男乘客与公交车司机发生争执,并和家人一起动手殴打公交车司机,致使公交车司机多处受伤。目前,绥德警方已介入调查。
司机劝导乘客后门下车遭殴打
11月4日中午12时23分许,绥德亨通公司驾驶员贺师傅驾驶二路公交车由张家砭向县城方向行至西城大厦站点,由于车内乘客多,上车乘客拥堵,贺师傅对乘客说,下车的人在后车门处下车,谁知竟因此被围殴。
根据车内3处监控录像显示,当时公交车上乘客较多,公交车进站停车后,驾驶员提示乘客向后门移动,一女两男却反向前车门移动,并与驾驶员发生争执进而撕扯起来。贺师傅回忆:“当时那名男子要从前门下车被我拒绝,他就对我进行辱骂,我与其争执,随行的女子上来便对我撕扯。”
监控显示,女乘客出手打击贺师傅头部、脸部,两男子也动了手,抓住他头发进行殴打。期间有乘客多次进行阻止,但并未成功,其中一乘客被其中一同行男子推倒在椅子上后无奈从后车门下车离开。随后,前门上来几名乘客对双方进行制止并强行拉开双方,方才制止了这场风波。之后,有目击者第一时间报警,警方将双方带至派出所。
绥德警方已介入调查
“我今年59岁,在绥德驾驶公交车快6年了,从来没想过会遇到这样的事情。”贺师傅说,事后他第一时间向公司汇报了情况。待从派出所出来后,公交公司将贺师傅送至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进行治疗。华商报记者从医院了解到,贺师傅初步诊断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具体伤情需要进一步检查确认。
绥德县亨通运输有限公司公交分公司负责人高学忠说:“公交公司规定乘客在前门上车后门下车,驾驶员贺师傅的行为并未违反公司的相关条例。”高学忠说,事件发生后,不少公交车司机赶到公司,要求公平公正、严肃地处理此事。后续他们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希望该事件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
11月4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绥德县公安局了解到,打人的三名乘客系一家人,目前因双方均受伤住院,公安机关已调取公交车内监控,对该事件展开调查。
前车之鉴 拉拽公交司机3人获刑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近日接连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
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25日晚,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居民汲传明在沈阳市乘坐133路公交车时,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张某发生争执,汲传明对张某进行拉拽,令其偏离驾驶室,最终公交车失控撞向路边护栏。同年8月11日下午,沈阳居民吴玉香乘坐105路公交车,当车驶出浑南区文澜苑车站时,其因未能及时下车与司机刘某发生口角,并猛拽、击打刘某手臂,造成该公交车失控,与路边停放的车辆相撞。2017年10月19日14时许,沈阳居民李文在乘坐163路公交车时,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关某发生口角,并拉拽对方,致使公交车急刹车后,车内一乘客摔倒,头部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汲传明、吴玉香、李文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拉拽驾车司机,导致车辆在公共道路上失控,司乘人员受伤,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此,对汲传明、李文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吴玉香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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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