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2名公安局副局长在内的17名警务人员成为盗墓团伙保护伞,一些民警还“亲自”组织盗墓——被称为山西“扫黑第一案”的“盗墓黑帮”案侦破后,隐藏在公安局里的保护伞团伙也浮出水面。
根据公开资料梳理发现,山西闻喜县的这一系列涉黑盗墓案件,目前至少有27人先后被判刑。
今年以来,在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各地已查处大量黑恶势力保护伞。据最高检统计,今年前9个月全国检察机关逮捕黑恶势力保护伞200余人。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保护伞案件中,多地已查出“窝案”。
从各地查处的情况来看,这些保护伞“窝案”,有不少出现在基层的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被非法庇护的那些黑恶势力,不但影响地方社会治安,还在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
接受澎湃新闻采访的专业人士指出,对于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团伙,一方面要加大力度,一查到底,另一方面要综合治理,严格依法行政,如此才能做到标本兼治。
隐藏在政法队伍里的保护伞团伙
山西闻喜的系列盗墓案,以侯氏兄弟“盗墓黑帮”影响最大。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该案追缴被盗文物2895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24件。
2018年9月29日,山西省高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侯氏兄弟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此前运城市中院对侯氏兄弟等9人作出一审判决。在此之前,“盗墓黑帮”的多名保护伞被判刑,包括闻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景益民、金勇,以及民警李安吉、李晓东、张选忠。
法院审理查明,景益民、金勇为涉黑盗墓团伙提供保护,还组织盗墓造成文物流失和古墓损毁;民警李安吉、李晓东实施盗墓犯罪,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另一民警张选忠也与盗墓人员相互勾结,造成国家文物大量流失。
据央视和法制晚报报道,闻喜“盗墓黑帮”保护伞包括该县公安局副局长景益民、金勇,以及另外15名民警、协警,其中该局文物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全军覆没”,均参与盗墓犯罪活动。
“公安局内部一些人和盗墓分子沆瀣一气,充当盗墓者的保护伞,这正是多年来闻喜盗墓屡禁不止的原因。”2016年调任闻喜县公安局局长的张少华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相比黑恶势力的某一个保护伞而言,一群保护伞形成的利益链条给犯罪人员带来的“安全系数”更高,对社会的危害则更大。从今年来各地查处的保护伞窝案分析,犯罪分子往往会想方设法拉拢腐蚀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公安干警。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今年8月13日通报,深圳有公安干警为暴力催债团伙充当保护伞,共21人被逮捕(含10名警务人员),其中包括一名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周至县朱群羊团伙涉黑案,是陕西省扫黑除恶审理的第一起涉黑案,27名团伙成员被判刑。据华商报10月22日报道,该团伙的保护伞名单中,除已判刑的周至县委原副书记刘武周外,该县公安局涉案的26名警务人员也被追责,包括副局长、大队长、教导员、所长、法医、片警、内勤等。
山西“小四毛”任爱军涉黑、减刑一案,从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到监狱长、监区长、管教民警,形成系统性腐败,共有90余名公职人员涉案;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王伟、山西省检察院原副巡视员贾文声、山西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关中翔被查,均与“小四毛”案“紧密相关”。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曾备受瞩目的山东聊城吴学占涉黑案、河南“十八兄弟会”涉黑案、河北衡水马立辉涉黑案、湖北恩施严金涉黑案等案件,背后都牵涉保护伞窝案,涉及当地政法机关及其他部门一些执法人员。
查处“肉霸”及保护伞后,猪肉价格大幅下降
在一些保护伞窝案中,受到庇护的违法犯罪人员在民生领域频频侵害群众利益。
在福建省福清市的北林村,林德发、林风父子素有“村霸”之称。据人民日报9月7日报道,林氏父子纠集闲杂人员横行乡里,涉嫌操纵基层选举、滥伐林木、强买土地等,村民敢怒不敢言。福清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罗晓晖等人充当其“保护伞”,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工作人员不作为。林氏父子一案中有66名党员干部被查,其中包括充当“保护伞”的13名公职人员。
在今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湖北、山东、广东等地查处了一批在猪肉市场欺行霸市的“肉霸”,背后的一些保护伞也被揪出。
10月16日至18日,湖北咸宁“肉霸”阮建国等23人涉黑团伙出庭受审。公诉机关指控,阮建国、佘益功、胡细华等人从事生猪屠宰经营后成立“地下稽查队”,禁止猪肉经营户到其他屠宰厂进购猪肉,垄断当地猪肉市场。
楚天都市报10月18日报道,咸安区纪委监委调查发现,阮建国等涉黑“肉霸”背后隐藏8名保护伞:该区食药监局局长聂选明、稽查分局局长王永武等8人,为“肉霸”垄断市场非法谋利提供保护。
据报道,上述涉黑“肉霸”及其保护伞被查后,咸安城区的生猪市场趋于平稳,猪肉价格平均每斤下降了3元。
山东日照市也曾存在涉黑“肉霸”欺行霸市的现象。今年9月14日的山东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上,日照市张氏兄弟涉黑团伙案被通报:该团伙非法成立“地下稽查队”,垄断控制日照市猪肉屠宰和销售市场。当地商务局屠宰办4名工作人员包庇纵容该犯罪团伙,收受财物充当保护伞,被一同查处。
广东江门警方今年9月查获一个农村涉黑团伙。据警方通报,犯罪嫌犯人蒋某等26人在新会区一带的乡村,通过强迫交易等手段垄断建材、猪肉和水电市场。该案查处保护伞6人,其中县区人大代表2人、村干部4人。
在9月2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林伟雄介绍,江门新会的涉黑团伙及其保护伞查处后,当地的猪肉和水电价格恢复到正常,“猪肉价格每斤下降约5元,生活用水每吨下降约3元,电费每度下降约1.4元。”
“打伞”成主攻方向,多地仍存不足
扫黑除恶、打保护伞,成为今年各地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的“重头戏”,地方党委政府也将此项工作上升到“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
我国的“打黑”历程要上溯到上世纪九十年代,那时期公安机关多次开展“严打”行动,涉黑暴力犯罪被重点打击。2000年底至2003年,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进行“打黑除恶”,这是我国首次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2006年中央政法委牵头成立“打黑办”,部署开展打黑除恶工作。
今年掀起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于中共中央、国务院一月下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从以前公安部部署开展,到现在党中央、国务院发文,从“打黑”到“扫黑”,从“行动”到“斗争”,此轮扫黑除恶相比往年,决心和力度可谓空前。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副教授孙煜华告诉澎湃新闻,近年来我国个别地方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中央在目前的扶贫攻坚关键时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除了整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外,还要以此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国家长治久安。
与历次打黑相比,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个任务被重点提及——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据最高检统计,今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逮捕黑恶势力保护伞200余人,起诉150余人。
查处的这些保护伞案件,已有多地呈现“窝案”。有的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的为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或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惩处,有的甚至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从中非法牟利。
比如广东五华县民警涉黑案,钟辉雄、李任炫等6名公安干警被查出充当赌场保护伞,收取“保护费”;河南杞县王朋举黑恶团伙一案查出保护伞15人,其中包括杞县公安局原副政委王华,办案人员在其包里和车上搜出7部手机——后来查明,王华经常变换手机为王朋举等人经营的卖淫场所通风报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为何许多地方频发保护伞窝案?孙煜华博士认为,黑恶势力在非法经营和犯罪活动中,为获得特许经营许可或其他非法利益的保护,会拉拢腐蚀相关行业、部门握有权力的公职人员,这些包庇黑恶势力的公职人员便形成保护伞团伙。
孙煜华认为,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背后的保护伞团伙,一方面要加大“打伞”力度,一查到底,另一方面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整治灰色经济并发展健康产业,“只有通过综合治理,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今年一月以来,各地扫黑除恶工作在“打伞”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有些地方仍存在不足。中央第一轮督导组进驻10省市督导发现,有些地方存在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不到位、查处保护伞层级较低、“扫黑”与“打伞”衔接不顺等问题。
在10月16日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强调,要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下一步的主攻方向和衡量成效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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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