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李某为提升点击率,用手机拍下自己踩踏警车的视频并上传社交网站。目前,该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11月5日上午,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永兴派出所辅警陈某某手机收到一个网友发给他的视频,一名年轻男子用脚踢和踩踏一辆警车。细看车牌,发现被亵渎的警车正是永兴派出所所使用的车辆,陈某某随即将这一情况汇报给派出所领导。警车岂容亵渎?永兴派出所请示了船山分局法制大队决定立案调查。
派出所民警通过人像比对系统查询,很快查实视频中嫌疑人朋友的身份。民警正准备出门时,一个与视频中极为相像的人骑电瓶车驶进派出所来,正好被逮个正着。
经突审,案情真相大白。当天早上8时许,李某来到遂宁市船山区永兴派出所门口,四处张望后站在警车车头前,背对着警车并用右手拿手机对着自己,一边用左脚踩踏警车前保险杠上沿进行自拍,大约1小时后又将视频上传至了一个叫“快手”的社交网站上。
面对警方的询问,李某交待,他想用这种方式哗众取宠,增加关注点击率,好上“快手”的热门视频。而警车比较特殊,踩踏警车的视频关注度高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目前,李某已被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该视频相关部门已予以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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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