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工作部署,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10月10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交警支队在每月5日、15日、25日开展全市集中统一行动。
11月5日晚,长春交警开展全市集中统一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的同时,也重点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9时10分,南关大队重庆路网格区民警在北十条与永宁路交会处查处酒驾过程中,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行迹可疑,该车由西向东行驶企图溜边从旁边经过,躲避民警的视线。
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民警怀疑该车驾驶员存在违法行为,便上前将该车拦截。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陈某神色紧张并且不配合民警的工作。经过民警反复劝说,陈某才表示愿意配合。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89mg/100ml,陈某涉嫌醉酒驾车,民警随后将其带回大队进行了抽血检测。
20时左右,南关大队自由网格区民警在吉大二院附近执勤查处酒驾,这时由南向北方向驶来一辆黑色奥迪轿车,在距离交警大约50米远处停车。民警见该车行迹诡异,便上前检查,发现驾驶员身上酒气很重。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85mg/100ml,驾驶员于某涉嫌醉酒驾车。随后,民警将于某带回大队进行了抽血检测。
等待抽血检测结果出来后,如果确定陈某和于某为醉酒驾车的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他们将构成危险驾驶罪,要面临拘役1至6个月,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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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