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通过微信平台购进医美整形等无批准文号、无中文标识的注射剂药品,并在朋友圈宣传销售招揽下线;医美机构为吸引、回揽顾客促销、捆绑赠送来源不明的美容药品;个人非法私设美容“黑作坊”,无证为顾客注射美容针剂等……近日,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销售假医疗美容药品专案,对12名被告人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
夫妻、郎舅联手售假药牟利
邹某原是一家医美整形机构的产品营销员,他的妻子向某也在这家医美机构从事销售代理,两人知晓医美产品行业利润空间巨大。2016年开始,二人分别从微信群里找购药上线,以比医美机构更低的进货价格从他们手中购进肉毒素、溶脂针、玻尿酸及减肥药等无批准文号药品,再通过微信朋友圈招揽下线。
2017年,邹某投资入股了一家医疗美容公司。有时客户急用,邹某也会从向某手中拿药应急,有时向某也会带上自己的客户去邹某投资的医美机构进行注射,这样一来,既卖了产品又帮助邹某做了业绩。据查,邹某从向某手中拿了8万余元的药品对外销售。
邹某的上线旷某,负责进购无批准文号药品并在朋友圈宣传推广,其姐夫卜某则负责收发药品事宜。为逃避打击,卜某用虚假身份、虚假地址把产品邮寄给邹某,邹某再以“跑腿”或邮寄的方式销售给高某、周某等8名下线。从2016年至2018年4月案发,邹某赚取6%-40%不等的利润,两年内销售金额达40余万元。
不足半年“出师” 私设工作室非法为他人注射
2017年上半年,高某跟随私人学习美容,也就是给他人注射玻尿酸、瘦脸针等。同年7月,高某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开设了一家小型美容工作室,说是工作室,其实老板、员工都只有她一人,除了销售产品,她也为顾客进行注射。在得知同行的非法工作室被依法取缔后,高某为逃避监管,在半年内三次更换工作室地点。
多年前,她与一个微信名为“凌坤”的人在酒吧有过一面之缘,互加微信后再未谋面。高某看到“凌坤”在朋友圈推广价格低廉的肉毒素等美容产品,于是主动申请成为他的下线。
今年4月,有客户发现高某所售产品既无批准文号也无中文标识,即向相关部门投诉。案发后,高某才知道“凌坤”的本名叫邹某。
凑够4人 开钟点房为客户注射使用
“最新到货:BOTUAX(白毒)、MEDITOXIN(粉毒)、VEUNS SLIM (小脸针)……欢迎大家咨询。”
王某宇在过去十年间频繁注射美容针剂,渐渐结识了美容机构的一些医生,2016年,他充当中间人的角色联系顾客和医生,由医生提供药品,在医院外给顾客整形。到2017年下半年,经朋友介绍成为邹某的下线,一共从邹某处购进各类整容药品8万余元。有了自己的进货渠道,他的盈利空间更大,只需支付开房费用和医生注射费,注射一次即可赚取两千元左右的利润。通过在朋友圈发布揽客消息等待顾客上门咨询,凑足4人,王某宇会把时间、地点告诉客户并联系美容机构的医生,而地点竟是酒店钟点房。
医美公司促销、赠送 顾客称效果不明显
“这些产品都是给我的熟人顾客或者消费比较大的顾客用,因为顾客都觉得捡个便宜。”周某是一家医美公司负责人,为保证顾客的回流率,周某明知邹某处的药品来源不明,还购进“粉毒”、保妥适、溶解酶等产品,以促销和捆绑赠送的形式给顾客使用。
邹某的产品售价远低于市面正品进价,就拿保妥适来说,邹某的售价是1300元/支,而正品的市面进价是2400元左右。两人之间的交易往来也从不走公司账目,邹某还嘱咐周某要及时删除微信转账记录。案发前有顾客向该美容机构反映,使用效果并不明显。
经查,12名被告人所销售、使用的产品皆无中文标识、批准文号等,经长沙市食药监局认定,从上述被告人处查获的肉毒素、玻尿酸等医美产品均系假药以及不符合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从邹某处扣押的So Show减肥产品中还检测出“西布曲明”成分。
佰佰安全网介绍,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以及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依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按假药论”。本案中,邹某等人对外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并擅自给消费者使用、注射,给消费者带来极大健康隐患。“西布曲明”虽能治疗经运动和饮食控制仍不能减轻体重的肥胖症,但因为有增加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风险,我国食药监局已于2010年宣布国内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经审查,12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涉嫌销售假药罪,且涉案产品大部分为注射针剂,根据《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属从重处罚情形。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