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医疗纠纷事件频繁发生。日前,在山东又发生一起因医疗纠纷引起的伤害事件。
因怀疑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患者家属在与医院协商赔偿数额未果后,组织数十人到医院门诊楼前摆花圈、烧纸钱、挂横幅,还持刀捅刺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协警、保安等8人,致1人重伤,3人轻伤,4人轻微伤。经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东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妻子医治无效死亡丈夫连捅8人
现年52岁的李东是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的一名农民。2014年,其妻子王某因病入住日照市某公立医院,后医治无效脑死亡。李东认为医院对妻子死亡负有责任,与医院就赔偿数额问题协商未果。同年7月27日,李东纠集亲友数十人,在该医院门诊楼前烧纸、摆花圈,并挂出“草菅人命,为民伸冤”的横幅。
7月28日,前来维持秩序的民警在劝离无效后,欲将现场部分人员带离。在民警欲将李东的儿子带离现场时,李东的儿媳见状上前阻拦,维持秩序的人员与李东儿媳发生肢体接触。因儿媳已怀有身孕,李东见此状况,突然拿出剔骨刀,将现场维持秩序的8名民警、协警、保安捅伤,造成伤者颈部、腰腹部、胳膊等部位受伤,其中1人重伤,3人轻伤,4人轻微伤;李东等人当场被公安人员抓获。
2015年1月8日,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以李东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向东港区法院提起公诉。2月3日,东港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被告人称纠集亲朋好友给医院施压
据李东在法庭上陈述,2014年,其妻子王某因胸部刀口发炎,到医院复诊,医生没有将她的病治好;同年7月24日,王某被宣布脑死亡。“我们那里的风俗习惯就是,人在哪里不行了,就去哪里烧纸。”在谈及到医院烧纸、摆花圈时,李东这样表示。
后来,医院主动给李东打电话,协商赔偿事宜。“刚开始没说具体赔多少钱,后来说给我15万元,但我没有同意。”李东说,“我老婆让医院给治死了,我怀疑医院手术不认真、不彻底。”在与医院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为了促进事情快速解决,给医院施加压力,李东和儿子叫上亲朋好友数十人,“帮忙”解决问题。
据李东陈述,他与亲友27日中午12点到了医院,下午5点离开。28日早上8点半,又来到医院。这次,他还随身带了一把剔骨刀。因为事先没有用东西将剔骨刀包裹起来,李东怕被刀子扎伤,到了医院之后,就将刀放在医院路旁的冬青树里。对于这些来“帮忙”的亲友,李东表示事后感谢,但没给报酬,也没说具体如何感谢。“考虑到我妻子没了,我也不想活了,所以我带着刀去,原本是为了自杀,并没有想捅伤医生。”李东说。
“我儿媳妇当时怀孕六七个月了,当我看到有人将她摁倒时,我就急眼了,拿出刀来,谁阻拦我,我就扎谁。”李东说。
带刀目的和聚众行为性质成辩论焦点
庭审中,带刀目的和聚众行为性质成为辩论的焦点。李东辩护人坚持认为,李东带刀到医院的目的,是为了自杀,因看到儿媳与警察发生推搡,才实施暴力行为。公诉人则认为,李东在公安机关供述时称“刀尖没有纸包着,怕扎伤自己,所以将刀放在冬青树里”,明显与自杀的意图不符。李东带刀到现场的行为持续时间长,实施捅刺他人的行为,共造成8人受伤,因此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辩护人认为,根据证人所述,事发当天,医院门诊正常营业,不存在道路无法通行、医院无法办公的情况。被告人虽实施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但鉴于客观上情节显著轻微,应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公诉人称,被告人李东纠集人员众多,持续时间较长,2014年7月27日、7月28日两次聚集,社会影响较大,对医院的诊疗活动、现场秩序以及病人的就诊活动均造成了不同程度影响。综合分析,其行为已经达到情节严重,足以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法院审理认为,李东组织数十人,先后两次到医院摆花圈、拉横幅,在门诊楼内焚烧纸钱,其在整个过程中起到组织、指挥作用,系首要分子,且故意捅伤8人。据此,法院认定李东的行为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故意伤害罪。
近日,东港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据悉,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
案后说法 :亟须建立医患第三方调解机制
此案虽已尘埃落定,但反映出的医患关系问题,却值得人们深思。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医患纠纷处理中,双方往往首先选择协商的方式达成赔偿意向。这种方式灵活、高效,但非常不利于厘清双方责任。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和解又很容易异化为“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讨价还价”,进而导致矛盾纠纷不断升级。
要扭转医院“花钱买平安”、患者信“闹”不信法的局面,办案检察官认为,亟须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统一鉴定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快速介入的第三方调解机制,由司法、医疗、保险等方面人才组成中立的鉴定评判调解机构,将医疗纠纷移出医院,让患者有处说理,让医务人员安心看病,切实将暴力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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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李寅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