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10时20分左右,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大队东安屯网格区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出租车疑似套牌。
民警对该车拦截未果,于是通过电台将情况上报到大队指挥分中心请求支援。随后,周边警力迅速行动,立即赶到陕西路与长通路交会处进行交通管制,同时对嫌车辆进行拦截。
嫌疑车辆驾驶员见状,下车就跑。民警紧紧在后追赶,最终将其控制住。因驾驶员满身酒气,随后又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民警将驾驶员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发现其驾驶证因处于超分状态,已经被交警部门暂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这名驾驶员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佰佰安全网提示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是一种很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对自己不负责任,对于乘客也是极度危险的。长春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当您乘坐营运车辆时,如果发现有酒驾嫌疑的驾驶人,请您及时与交警联系,确保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