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获悉,被网友戏称为广东“坟爷”林耀昌涉嫌巨额贷款诈骗罪一案将在今年1月17日在该院开庭审判。之前汕尾市检察院建议没收该案贷款诈骗犯罪所得收益资金并上缴国库,不过就在开庭前,林耀昌利用他人实施贷款诈骗陆丰农信社的两千万犯罪所得收益资金却被转移还贷,目前陆丰市农信社已依法撤销这笔巨额还款记录。
2016年11月17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东“坟爷”林耀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林耀昌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2017年9月20日,林耀昌刑满释放,当日即被汕尾警方以涉嫌贷款诈骗罪依法刑事拘留。2018年10月20日,林耀昌因涉嫌贷款诈骗罪被汕尾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并由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
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反馈显示,经陆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二次补充侦查和自行侦查,该院检察委员会合议后,依法认定林耀昌五笔贷款,共6030万元,构成贷款诈骗罪,公诉机关这一认定改变了此前侦查机关对骗取贷款的定性。
林耀昌涉嫌诈骗贷款5笔,数额达到6030万元,属情节特别严重,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诈骗金 额在15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然而就在该案开庭前,林耀昌利用他人实施贷款诈骗的两千万犯罪所得收益资金被转移还贷引发争议,有律师表示,此举通过偿还受害单位的贷款,疑为减轻林耀昌的罪责。
根据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认定并移送汕尾市中级法院起诉的五笔涉案贷款证实,该笔两千万资金系“坟爷”林耀昌伙利用林汉招通过长城公司所实施诈骗贷款的犯罪所得资金,并通过该犯罪所得资金反购买陆丰市农信社股金的行为,依法属于犯罪所得收益。
陆丰市农信社有关负责人表示,该社在接到相关举报后,林耀昌涉嫌巨额贷款诈骗罪一案中的2000万元犯罪所得转为还贷的情况属实,在去年底依法决定恢复原状并撤销该笔犯罪所得转为还贷及已出具的还款记录,目前已委托律师向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看看新闻knews记者昨天曾向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了解有关撤销陆丰市农信社出具给林耀昌犯罪所得收益还款记录,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据了解,自2009年起,时任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人大代表、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负责人的林耀昌被他人实名举报。林耀昌曾在未取得用地许可的情况下,大量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占用88.13亩林地伐林开山,毁坏农用地,先后违建5164个墓穴,并为脱罪向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行贿现金20万元。案件经媒体披露后,林耀昌被广大网友冠以“坟爷”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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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