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初,2名在香港就读大学的内地学生酒后街头发生大尺度行为,被拍下短片冠以“野战”之名在网络疯传。沦为谈资之外,2人早前被香港警方以有违公德罪落案起诉,事件中的女方昨日被判12个月感化令,不需入狱。男方则将于下月庭审。
香港何文田佛光街理工大学宿舍对面路边,一对青年男女凌晨4时街头“野战”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
今年4月初,一对青年男女于凌晨时分在位于何文田佛光街的香港理工大学宿舍对出的路边,发生大尺度的行为,目击现场的保安报警后有警察赶到,但当事人没有即时被捕。事后有好事者在网上疯传现场的露骨视频,引发港媒的广泛报道,当事人被指涉嫌违法,香港警方跟进。在媒体报道中,当事人的身份也被起底,是来自内地在香港高校就读的2名学生,当晚饮酒后没能自控而发生该等行为。
香港警方跟进事件后,早前以有违公德罪落案起诉事件中的2名当事人,18岁的女被告早前承认在公众地方发生性行为,昨日因犯有违公德罪被判12个月感化令。辩方律师求情时指,被告背景良好,品学兼优,犯罪是受酒精影响,事后感到惭愧,而裁判官考虑有关情况及被告表现出悔意,判12个月感化令。同案中的19岁男被告早前否认控罪,案件排期到下月再审讯。
佰佰安全网延伸阅读
何为感化令?
感化令目的是确保罪犯行为良好,防止重犯同一罪行或犯其他罪行。根据《罪犯感化条例》,如果罪行没有法律规定固定刑罚,法院在考虑罪行性质和罪犯的品性后,可以在定罪后作出感化令,规定该人在命令所指明的期间接受感化主任的监管,监管期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
《罪犯感化条例》规定,如果罪犯不少于14岁,除非他表示愿意遵守该命令的规定,否则法院不得作出该命令。如果后续罪犯不遵守该命令或者犯另一罪行,则可就其原有罪行判处刑罚。
根据《罪犯感化规则》,感化主任须与受感化者保持密切接触,进行会面或家访等,向受感化者提供意见及协助,感化主任须提交报告汇报受感化者的行为及生活方式。
何为有违公德罪?
有违公德罪属于为维护公众道德而订立的一种性罪行,重点在于被告的行为以及公众对被告行为的观感。据了解,根据普通法,任何人作出严重违反公德的行为,属于刑事罪行,是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创立的罪名,香港并没有专门法例订明其刑罚。但实践中有违公德罪最高刑罚是监禁7年,该刑罚是根据香港《刑事诉讼程序条例》订出的,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101I条,任何人被裁定犯了可公诉罪行,而无任何条例订定该罪的刑罚,可判处监禁7年及罚款。
佰佰安全网新闻延伸:
港媒关注在港内地生街头"野战"案:女被告认罪求情
2015年06月26日16:21 参考消息878分享添加喜爱打印增大字体减小字体 参考消息网6月26日报道 港媒称,一对内地赴港读书的在校大学生凌晨醉酒涉嫌在街头发生性行为的风化案有新进展。涉事两人6月25日再出庭,都不认罪,但男被告离去之后,女被告忽然改口认罪。裁判官强调,不排除监禁。
香港《南华早报》网站6月26日报道,根据法庭披露的案情,2015年4月1日凌晨4时左右,位于红磡的香港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的保安,看见一名女子与一名男子坐在行人路上,之后男子脱去女子和自己的裤子,两人发生性行为大约3分钟。
控方在庭上披露,保安看到两人行为之后,曾经向两人大喊,但未获理会。保安于是报警。
过程中有途人经过。
几分钟之后,两名警员接报到场调查,发现两人看似喝醉,但都已经穿好衣服。两人当时都没有留意到警员,直到警员上前拍男子的肩膀,男子才发现有警察。之后,男子表示,自己将身份证留在了一家酒吧内,警方让2人离开,以便他们取回随身物品,当时警员没有即时拘捕2人。
到4月1日早上大约11时,涉事19岁杨姓男子到警署投案,警诫下承认犯案。
之后,数段两人在路上作出淫亵行为的视频片段被放上互联网。
一周之后,4月8日,涉事18岁吴姓女子也到警署投案,警诫下承认,自己看过网上的片段,片段中显示她正与一名男子发生性行为。
涉事男女被控在公共场所做出有违公德行为罪。案件6月25日再提堂。
案件早前提堂时,两被告均毋须答辩,辩方曾指会与控方商讨能否以其他方式处理案件。案件6月25日再提堂,控方称会继续检控,两被告随即于普通话翻译读出控罪后,以普通话表示不认罪,案件排期到8月再审。
但休庭大约1个多小时、男被告离去之后,仍然留在法庭的女被告突然改口,认罪,被押后到7月8日判刑。
裁判官曾表示,不排除判监。
而不认罪的男被告,将在8月31日再出庭应讯。
辩方6月25日在庭上求情,称两人从内地赴港读大学,女被告将升二年级,她已经感到悔意,事件也可能影响她的学业,传媒对事件的大肆报道,对她已经是教训,希望裁判官可以轻判。
由于两名被告都不认罪,所以裁判官当时将案件押后至7月8日,为女被告索取社会服务令及感化报告后判刑,并强调即时监禁为判刑选择之一。
( 责任编辑: 刘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