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1日18时30分许,张小明(化名)骑着两轮电动自行车载着自己伙伴张小华(化名)一起下学回家,他们沿着新乡县的冀兴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行径胡韦线路口时,一辆由南向北的面包车突然横穿过来,撞到了电动车的尾部,电动车瞬间翻倒,两名少年摔倒在地上,乘车人张小华(化名)当场死亡,骑车人张小明(化名)受伤。
以上事故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和电动车的交通安全问题已不容忽视!
佰佰安全网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骑自行车,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骑电动车,更不能骑电动车载人行驶,希望家长一定要为孩子的安全着想,尽量让孩子坐公交车或护送上下学为好,不能为方便孩子而纵容孩子违法出行。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