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网络诈骗怎么办?很多人当然会第一时间想到报警去挽回损失,但是有人却反其道行之,自己也学着做了诈骗犯。近日,舟山岱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江苏籍被告人沈某组团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2017年10月,沈某想在网上贷款,万万没想到反而被人骗了800多元。沈某懊恼不已,但是他却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找朋友倾诉。商量过后,沈某他们决定不报警,而是去学习这种诈骗技术,把钱再骗回来。三个人便从网上开始学习诈骗技术,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基本掌握了这种手段。
了解诈骗套路后,沈某开始采购设备,下一步就是寻找需要贷款的“客户”,提供“贷款服务”。周某负责打电话,好友沈某和应某负责微信聊天、转账,刚刚“入行”第一笔,三人便用这种手段骗到了四五千元,不仅将被骗的800多元骗了回来,还“净赚”了三千多。
警觉的周某感觉,几千块钱只需聊聊天就骗到手了,万一被查出来了怎么办?他便退出了诈骗团队。
周某离开后,沈某找来了程某、王某、纪某、万某等四人加入团伙,并告知诈骗技巧。通过网上寻找客户联系方式,然后拨打电话、微信忽悠,骗取被害人包装费、手续费、利息等费用。一旦对方转账成功便不再联系,并立即将赃款提现至银行卡。
由于设备和技术由沈某提供的,沈某理所当然成为了团伙的头目,他将六人分成了两个小组分开工作,沈某和应某、程某一组,其余三人一组,除去购置设备的支出,另一组的诈骗收入50%需要交给沈某作为提成,剩下的三人平分。短短两个月时间,两组人员的诈骗金额高达96万余元,被骗人员多达近百人。
同年12月,刘某向岱山县公安局报案称被人诈骗。经过立案侦查,岱山县公安局发现了沈某等人的作案窝点在江苏淮安,随即派员前往江苏淮安开展调查,并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将沈某等六人抓获。到案后,六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因犯罪嫌疑人沈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18年5月25日,岱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岱山县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轻重,以诈骗罪判处六人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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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