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益阳一男子驾驶变造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民警查获,面对民警的执法,该男子不但不配合,反而以暴力的方式妨害民警执行公务。
2019年1月9日8时30分许,益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桃花仑中队民警在龙洲北路执勤时,发现一辆绿色大众小车用磁片变造机动车号牌。经查,该车原车牌为湘H3*W**,变造的车牌号为湘H3*F**。驾车人趁民警进一步核查车辆、人员信息时驾车逃离现场。
1月14日15时许,桃花仑中队民警在龙洲北路巡逻中发现一台无牌绿色大众小车违法停放在道路上,疑似1月9日被查获又逃离现场的变造号牌的机动车,民警立即上前进一步核实并确认。正当民警准备采取相关措施时候,该车驾驶员冯某然来到现场,对着民警就开始辱骂,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大队做进一步调查,谁知,冯某然被传唤至大队后,气焰异常嚣张,非但拒不供述自己变造机动车号牌和故意不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事实,反而对着民警拳打脚踢,咬伤、打伤民警各一人,并威胁民警,扬言“等我出去搞死你们一屋人”。
目前,冯某因涉嫌暴力妨害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辱骂执勤交警 扰乱公共秩序 拘留没商量
1月16日,另一名益阳男子因阻碍交警执行公务,并公安机关依法行拘。
16日20时许,益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交警在万达广场2号门外的辅道上采集车辆违停信息,路过此地的廖某光无故指责、辱骂正在依法执勤执法的李某和肖某,并把李某的警用制式雨衣扯烂,严重影响了交警的执勤执法工作。
目前,廖某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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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法妨害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