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想像关公一样“神武”,携带“关公刀”,民警却说:“对不起,你违法了”。近日,杜集公安分局矿山集派出所在联合分局治安大队进行设卡盘查时,查获 “关公刀” 一把,并依法对刀具进行收缴,对携刀男子进行了治安处罚。
1月17日,矿山集派出所与治安大队民警在淮海东路与龙昌路交叉口设卡盘查时,发现一江苏牌照的小车内藏有“关公刀”一把,该刀刀刃锋利,刀身长580毫米。民警将驾车人张某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据张某交代,其自幼习武,曾在某体校学习,现就职于江苏昆山某公司,酷爱“舞枪弄棒”,幻想某一天能像关公一样“神武”,并在一家作坊请人专门打造“关公刀”一把藏匿于自己私家车内,未料刚回淮北第二天便被查获。
根据国家《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为管制刀具。《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矿山集派出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男子非法携带的“管制器具”予以收缴,并对其“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行为予以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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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