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杭县法院经依法审理,对温某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做出宣判,温某荣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二十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
对其余组织成员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等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四年九个月不等。6名组织外被告人分获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
暴力讨债 打砸抢无恶不作
2016年底以来,温某荣以其先后在上杭金山商业城开设的“洳億商行”店铺和上杭县城区二环路开设的“洳億投资”店铺为据点,非法高利放贷谋取大量非法利益,笼络、豢养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梁某斌、陈某、王某等人,逐步形成以温某荣为首,以梁某斌、王某、陈某等人为骨干成员,其余数十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成员统一称呼温某荣为“老伯”。
起初,温某荣通过高利放贷,只是为了非法获取高额利润。但是在放贷过程中,为了逼迫高利债务人支付高额债务,他们演变成通过直接实施殴打、打砸物品等暴力手段或者喷漆、聚众造势、滋扰、威胁、恐吓等软暴力手段,非法获取了大量经济利益。
2016年8月份,钟某秀向温某荣借款3万元,多次被温某荣等犯罪组织恐吓、胁迫,她的丈夫黄某春被殴打拘禁并强立债务,至2018年1月份已还利息23万多元,还欠温某荣4万多元本金和利息,导致钟某秀变卖药店和食杂店,家庭生活及生产经营受到极大影响。
温某荣的犯罪组织在暴力讨债过程中,强行入住债务人家中,将房屋故意弄得脏乱不堪,任意占用、损毁家中财物,导致被害人有家不能回。他们还向上杭城区多家按摩足浴店收取“保护费”,店主迫于该组织的淫威,被迫交纳“保护费”,甚至店铺被打砸后也不敢报警。
一场斗殴 累累罪行终曝光
为和其他恶势力团伙逞强争霸,该团伙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持械聚众斗殴。
2018年1月22日晚上,上杭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上杭县北环路某粥铺有人打架,有人被打伤,通过案件深挖,发现事情并非普通的打架,而是“帮派斗殴”。经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和调查取证,查明了以温某荣为首的犯罪集团实施的全部犯罪事实。至此,全案告破。“这起案件不仅在当地产生恶劣影响,而且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龙岩市公安机关侦办、起诉、宣判的首例涉黑案件,法院认定的案件有37起,涉及8个罪名……”昨日,采访中,上杭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徐卫清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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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