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网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和实惠的同时,也为造假者带来了可乘之机。
近日,多名消费者投诉分类信息网站58同城二手频道网上售卖假冒劣质商品,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以下简称“罗湖局”)决定对收到的针对58同城类似的十几宗投诉进行立案调查。
6月25日,罗湖局稽查科对58同城深圳分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根据其初步调查,58同城深圳站涉嫌多项违法。
6月30日,58同城北京总部向媒体发出致媒体及用户的信,对受骗用户及公众表示道歉,并表示正在积极与投诉者协商解决。
平台收费须担责任
这次投诉事件发生在58同城的二手频道,据媒体了解,根据罗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涉及的18起投诉中,有一半都属于购买手机的问题。
这几年,智能手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快速迭代,根据市场调研机构Gartner预计,到2017年全球二手智能手机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2亿部,仅中国每天新增闲置手机100万部。
巨大的二手手机存量市场蕴藏着新的商机。根据企鹅智库的调查,在大概1万人的调查样本里,52.8%的被调查者表示近两年购买过二手iPhone。而在3万人的调查样本里,32.7%的人在购买二手手机时最关注质量,关注价格的占比28.4%排在第二位。
手机质量也是本次58同城手机问题投诉中受害消费者遇到的主要问题,罗湖局的初步调查结果是,58同城涉嫌五大问题违法违规,即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条件;发布虚假的广告信息;未对进入平台的经营者和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审查登记;未按规定进行先行赔付;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
针对此次暴露的问题,58同城在致媒体用户信中表态,展开对“先行赔付”流程的优化工作;同时对现有平台信息进行全范围自查审核,并进一步加强对客户资质的审核,加大“清网行动”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力求做到全面提升用户体验。
事实上,包括婚恋网站在内的分类信息网站上的信息都是由用户发布的,一旦用户由于其他用户发布的信息而上当受骗或者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平台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值得探究。
“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分类信息平台并没有对信息审核的职责,让信息平台直接承担法律责任是很困难的,除非用户所发布的信息平台方做了推荐、置顶,这个是需要付费的,因为它具有广告性质。”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就盈利模式来讲,58同城的营收主要来自于会员付费和在线市场服务营收两块。根据2015年第一财季未审计财报显示,58同城第一财季总营收为8710万美元,同比增80.5%。其中来自会员营收为4210万美元,同比增52.9%;在线市场服务营收为4430万美元,同比增116%。
而直接导致会员营收的增长就是付费商家会员数量的增加,2015年Q1付费商家会员同比增51.7%约66.9万人,这么看来,58同城需要管理付费商家会员数量庞大,需要审核付费会员发布的信息更是海量。
鉴于58同城提供的有偿推广服务,商家可以通过签约付费的方式购买广告,从而享有置顶推广等特权,并且广告信息带有“网邻通商家”“精”“顶”等认证标志。
“如果付费的情况下,分类信息平台便成为了广告发布平台,发布信息的用户便成了广告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发布平台对于广告主发布的内容应该尽到两个审查义务:一个是广告主的资质;另外一个是审核广告内容的真假,否则要承担一个连带责任。”赵占领分析称。
因而此次58同城用户投诉事件中,罗湖局提出的涉嫌违法违规的两个问题便属于上述情况:未对进入平台的经营者和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审查登记;发布虚假的广告信息。
平台局限的尴尬
在分类信息平台上,用户黏性建立在当地信息的深度、广度和信息的可靠性等方面;而商家看重的又是平台广泛的用户覆盖、品牌知名度等。不难看出,用户的规模和黏性是平台盈利的基础,这也使得分类信息平台进一步在广度和深度上去聚合信息以吸引更多用户。
58同城作为信息发布平台,有平台型企业共通的局限性。58同城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58同城和众多平台型企业共通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首先,作为一个平台型企业,并非执法部门,并没有执法权;其次,不法分子骗术花样翻新,信息审核团队应对手段相较骗术难免会出现滞后性,再加上平台信息量庞大,难以保证没有漏网之鱼。再次,以信息发布为主的开放性质平台,秉承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免费性,任何有需要的人都可以在平台上免费发布信息。这种开放模式与百度搜索、淘宝店铺是相似的。但这也正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不过,58同城类分类信息网站与淘宝类网络交易平台所承担的责任范围有所不同,赵占领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像淘宝这种网络交易平台在三种情况下需要承担责任。
首先,如果淘宝没有审核卖家的资质,如不能提供卖家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的,需要承担责任;交易平台对消费者做出额外的、更有利的承诺,这个是要兑现的,应该承担责任;网络交易平台对卖家的侵权行为是要明知、应知的,要承担一个连带责任。而明知、应知并不包括在分类信息平台的需要承担的责任中。
针对分类信息网站该如何治理虚假信息,赵占领给出的建议是:“可以通过实名注册的方式来降低网站虚假信息;对用户做一些常见防骗方面的知识宣传,增强用户的防范意识;建立侵权处理投诉机制,一定要及时地去处理投诉;除了信息审核之外,发布某些信息是否需要一定的门槛,比如说是否需要一定的保证金等,有一定担保性质,如果没有什么问题的话再退回等等。”
“虽然实行实名制从技术角度并没有太大难度,但实名制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部分诈骗、虚假信息的问题,在消费者维权时能够提供一定的帮助。另外,实行实名制对保护个人信息也提出更高的要求。”
虚假信息是分类信息网站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也是一个发展的桎梏,让拥有海量信息的平台来分辨信息的真假也不太现实。但分类信息网站要想长期发展下去,需要平台方自己采取一定的措施,去做一些防范。而对于一些诈骗信息,还需要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同时,政策性法律法规也亟待出台。
网络虚假信息是影响网站公信力的一个主要原因,作为平台的管理者有责任和义务建立一个诚信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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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刘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