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说:“你欠我20块钱!”一个说:“我没借过钱。”两个人话不投机,越扯越远,最后动起了手。。。。。。
2月7日(大年初三),来自衢州常山县的邱某因殴打他人被义乌警方处以行政拘留9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2月7日凌晨4时许,邱某与打零工认识的邵某在义乌市稠江街道某网吧相遇,两人开始还寒喧了几句,后邱某见邵某不大搭理自己,心里便有些许不爽。“半年前借的20元钱还给我。”邱某故意“讨债”。
“我什么时候借你的钱了?”邵某也不示弱,“你还欠我不少人情呢!”邵某认为平时都是相互“请客”的,他也曾买过矿泉水给邱某,也请邱某吃过饭。
听邵某翻起旧账,邱某更生气了,便指着邵某一顿臭骂,并随手甩了他一巴掌。这时,邵某的朋友张某来劝架,邱某又与其发生言语冲突,再次被激怒后,邱某又打了张某眼部一拳。
后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民警闻警而至,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我就是看他有点拽,心里不太舒服,便随口说说借钱的事,并没想过真的向他要钱。”邱某坦言,“他老是提些鸡毛蒜皮的事儿,我特别火,没控制住情绪。”
义乌离常山路程不远,民警问邱某:“为何不回家过年?”邱某说不想回家,当得知自己要在拘留所里过完这个春节时,他又眼含泪水低声诉说着:“我想回家了。”可惜,悔之晚矣!
冲动是魔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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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