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16时24分许,滔河乡一名男子在与亲戚喝过酒后,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结果半路追尾一辆正在等红灯的事故出警警车,来了一个“自投罗网”。
当天下午滔河乡杨伙村人张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两轮弯梁式摩托车沿淅川县南阳路向金河镇郭庄村方向行驶,至一桥西头时撞上了正在路口等红灯的出警警车,警车后保险杠及摩托车前脸不同程度损伤。
随即民警对张某进行是否饮酒询问,男子称“喝了点”。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该男子酒精含量达到95.8mg/100ml,远高于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 驾驶员张某声称,“在行车过程中没注意到前面的车子,由于当时车速较高刹不住车,加上喝了酒后反应速度比较慢,撞上了警车”。 张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被依法追究责任并处罚金的严厉处罚。
佰佰安全网特别提醒:面对酒驾、醉驾,不少驾驶员依然存在侥幸心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驾驶员摒弃酒驾、醉驾恶习,依法行车、文明驾驶。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