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侨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轿车停放在路边,后备箱内财物被盗。
接警后,侨英派出所对案件展开侦查。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记录,民警发现,实施盗窃的不是别人,正是“熟人”姜某某。
姜某某,男,52岁,贵州遵义人,小学文化程度,2015年来厦无业至今,长期以盗窃为生,无固定住所;来厦4年的时间内,先后6次因涉嫌盗窃被集美警方抓获。
经查,2019年初,姜某某刑满释放后不知悔改,1月初、2月初两次盗窃停放在路边车辆内的财物,都被侨英派出所抓获,并依法行政拘留。13日凌晨4时许,姜某某再次作案,在侨英街道某幼儿园门口打开被盗车辆的车门和后备箱,偷走名贵香烟、牛奶等物。
姜某某对自己实施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称其实施盗窃的目标均为夜间停车未锁车门的车辆,往往是沿着一条马路拉拽停放车辆的车门,一旦发现车门未锁,即实施盗窃。由于长期以盗窃为生,姜某某在厦没有固定住所,往往是走到哪里就偷到哪里,但令他郁闷的是,基本上每次作案都会被警方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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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