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乡公安局瓦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三户村民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一举铲除3678株罂粟原植物,涉案三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23日,瓦亭派出所民警进村入户走访时,在闫湾村李坡组一村民自留地里看看有多个塑料大棚。考虑到近年来公安机关每年都要查处一两起村民偷种罂粟原植物案件,民警多了个心眼,进到菜地里查看大棚下的植物。果不其然,大棚下赫然是长得郁郁葱葱的罂粟幼苗(俗称“大烟苗”),通过对另外几个大棚的检查,也都是罂粟幼苗。
民警立即通知当地村干部,找到了菜地的所有人村民尹某某、李某某、李某,三人称种“大烟苗”是准备用来当做青菜食用的。民警随即对该三户居民在菜地内种植的罂粟幼苗进行铲除并清点。经清点,尹某某种植罂粟幼苗966株,李某种植罂粟幼苗707株,李某某种植罂粟幼苗2005株,三人的行为均已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被依法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讯问。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尹某某、李某某、李某三人对其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佰佰安全网提醒,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毒品原植物,居民私自种植无论数量多少、出于何种目的,都是违法行为。春耕已至,希望广大市民种植各类作物时,一定要慎重,不要触犯法律!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