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吸食毒品不仅危害人体身心健康,而且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俗话说一朝吸毒、十年戒毒、终身想毒,然而,依旧有那么一些人执迷不悟,知法犯法。
3月28日,红安县公安局杏花派出所联合禁毒大队依法将“瘾君子”耿某锐(男,33岁,红安县城关镇人)执行强制戒毒。
23日晚22时许,杏花所民警在巡逻至陵园大道农村信用社旁一家水果店时,发现一男子走路姿态异常,民警便上前对其进行盘问。发现其眼神躲躲闪闪,说话支支吾吾,一会儿说家在附近,一会儿又说家在城北。男子怪异的举动引起了民警的警觉,于是将他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人体尿样检测呈阳性,确认其吸食了毒品。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耿某锐(男,33岁,红安县城关镇人,有吸毒史),3月20日凌晨4时许,通过人介绍在一陈姓女子那里买了一包冰毒,并在家中通过自制的简易吸毒工具吸食冰毒,精神亢奋一个人来到县城区闲逛,没想到被抓获。他对吸食“冰毒”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因耿某锐曾多次吸毒被查处,并且曾在社区禁毒未见效果。
3月28日,杏花派出所联合禁毒大队民警将毒性成瘾的耿某锐依法送至武汉市狮子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戒毒。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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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