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作为交通安全事故中第一大事故杀手,我们应该谨记血与泪的教训,切勿酒后驾驶。但依旧有很多驾驶员屡教不改,心存侥幸心理酒后驾驶。然而近日一位酒驾男子,在被捕后却遭到了“特别”的待遇。
2015年7月23日下午,榆林籍男子祁某酒后驾车追尾前车,并与前车司机杨某发生冲突,随后赶来的交警将祁某带走,经化验认定祁某属于醉驾。7月24日晚,祁某被刑拘前例行体检的诊断证明显示其多处骨折。接受治疗时,祁某称自己被交警带走后遭到了殴打。
醉驾男子多处骨折 自称是被交警殴打所致
7月23日下午6时许,祁某与朋友喝酒后驾车行驶到榆阳区富康路附近时,追尾杨某(系榆林市交警支队榆横大队协警)所驾车辆,随后二人当街发生冲突。一段现场视频显示,祁某挥舞双臂击打杨某,杨某并未还手。而据现场目击者称,肇事双方曾一度扭打到一起同时倒地。
当晚7时,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上郡路派出所民警和榆林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中队交警先后赶到现场,确认祁某饮酒后,交警将其带走,经检测,祁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18毫克/100毫升,属醉驾。24日晚,祁某被送往看守所进行例行体检,经诊断,祁某右侧部分肋骨骨折、腰1-2椎体左侧横突骨折、左侧眼眶内层壁凹陷考虑骨折,多处软组织肿胀,祁某坚称伤是执法的4名交警殴打所致。
27日下午,记者在医院见到了正在接受治疗的祁某,在数天的治疗过程中,一直有交警对其监视居住。“确实喝酒了,这点我承认,和杨某冲突也是事实,但我的伤都是那几个交警打的。”祁某称,事发当天,他被交警从现场带走后便失去了知觉,等醒过来以后发现自己躺在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的大厅里。他刚醒来,几个交警便对他实施围殴,之后又将他拉到卫生间内继续殴打。
涉事交警部门称执法过程合法
对此,交警二大队相关负责人否认曾殴打祁某。“事发当天,民警将祁某带回事故中队后他处于醉酒状态,在抽取血液检测后,便让其在大厅内醒酒,然而祁某却两次试图逃跑,民警将其追回。在此过程中,祁某还将一位民警的胳膊、大腿咬伤,民警也采取了强制手段。”该负责人称。根据事故中队大厅的录像显示,中队民警执法过程合法。另外,从民警的执法记录仪上可以看到,祁某被从现场带回时脸部就有伤痕。
上郡路派出所民警表示,祁某和杨某在肇事现场发生过冲突,二人均有受伤。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是否有暴力执法,应由检察机关调查。
目前,由榆林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和榆林市交警支队纪检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已经开始调查此事。
佰佰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应该是我们每位机动车驾驶员应该牢记的。然而多少次血与泪的教训,依旧有许多驾驶员心存侥幸,继续醉酒驾驶。酒驾人员虽然令人气愤,但作为执法人员的交警,却不能知法犯法,对犯罪人员实施暴行,伤及他人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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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李寅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