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浴室内洗澡,却发现不远处,有人用手机在拍摄。近日,连城新泉一女公共浴室内,就发生了这惊恐的一幕。最终,警方给予杨某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据悉,事发当时,杨某(女,48岁,连城县新泉镇人)在该公共浴室洗澡时,正与一女性朋友微信聊天,当朋友问她在哪里时,为了证明自己确实在新泉某浴室,便随手拍了一张照片和一段3秒钟的视频给对方。“我不知道这是违法的,以为女人互相看看没有什么问题。”
这一举动,被其他洗澡的妇女发现后,大家纷纷谴责杨某,并报了警。民警当即要求杨某删除照片和视频,并依法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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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