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别人家的花好看,就想“采”来装扮自己家门口,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请看下面,有人盗窃月季花被拘留了!
公共绿化是城市中的一道美丽风景线,不仅美化了城市,也愉悦心情。然而,有人却因为一己之私,将城市里绿化景观月季花偷走据为己有,种在自己的小花园里。这既违背了社会公德,又与全县争创文明城市行为严重不符,更触犯了法律。近日,渑池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前不久破获损坏韶州路宣传画的基础上,及时反应,迅速出击,在合成作战中心的配合下,又破获一起偷盗公共绿植案,有力地维护了我县城市建设秩序。
3月30日这天,城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原本种在尚德小学西边围墙外的几株月季花不翼而飞,案值虽小,但是性质恶劣,违反社会公德。所长何鹏当即指示必须快侦快办,做好城市建设的保护者,对此类违反公德行为“零容忍”。值班民警梁博通过对现场进行勘察,发现此类月季属于高杆月季,高约60公分左右,而且丢失有五株左右,靠人力搬运太显眼又不太现实,既然是蓄意为之,肯定有车辆接应。
随即,民警在合成作战中心的配合下,对周边监控进行查看,刻画违法人员轨迹,因为无法确定具体案发时间,违法人员也无法确定,而且尚德小学附近人流量十分大,要从中找到嫌疑人困难十分大,但是在所长何鹏的带领下,大家积极主动、克服困难,秉着一颗为民服务、为渑池建设大局服务的恒心,不厌其烦的在监控中寻找可疑线索,查找可疑人员。
监控显示,在3月28日21时左右,监控中一个提着小锄头的中年妇女进入民警视野,因为花卉种植地无直接监控,无法确定其违法事实,且这个时间周边并无人员经过,这时一辆面包车又载着此女子从画面中一闪而过,民警断定其有作案的极大可能性,于是对车辆进行追踪,发现其进入了县城某小区。
4月2日民警遂循迹追踪,以求发现蛛丝马迹,凭经验判断,违法人偷盗此花必定用于种植,室内太小不适合,只能种在室外自家的花圃或者楼顶的阳台上。因为是高层小区,楼房多达十余栋,民警梁博带领协警马雁峰、张美瑜等人分兵几路一栋一栋进行查找,经过耐心查找,终于在一栋楼的楼顶玻璃房内发现疑似被盗月季,随即留下两名人员看守,以防转移罪证,并对此栋楼人员进行摸排。
经过摸排,当场将违法人刘某某(女、40岁,渑池人)控制,在民警的教育批评下,刘某承认了自己因为一时贪心,将公共植物偷盗家中进行种植的违法事实,并自愿拍摄了道歉视频。目前,刘某某因偷盗公共绿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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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