豢养宠物越新奇就越时尚?16日,一男子因豢养2条小鳄鱼,被如皋法院一审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一次偶然的机会,上班族紫霖(化名)在朋友圈看到有人饲养各种新奇的动物,比如蛇、蜥蜴、马匹等,便萌生了饲养新奇宠物的念头。2018年9月,他通过购物网站订购了两条20厘米的鳄鱼苗,将其饲养在出租屋的鱼缸内。
紫霖十分得意,便发朋友圈晒宝炫耀,后被热心群众举报,海安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原来,紫霖购买的是两条暹罗鳄,被列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属于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法院经审理发现,紫霖购买鳄鱼苗时便通过网络查询了暹罗鳄的相关知识,知晓其为保护品种。法院认为,紫霖在未依法取得国家相关许可证件的情况下,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暹罗鳄,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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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