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台湾导游称康师傅使用馊水油”视频事件又有了新进展:康师傅方面称除了已向上海警方提交证据进行刑事报案外,还锁定了该视频在微博上的首发者“柯笑阳”,并已向上海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索赔150万元。
康师傅在其官网对外公开了三年来油脂详细使用状况,并强调从来没有进口过动物油脂。其近三年在国内生产所使用棕榈油、牛油、芝麻油、猪油、鸡油、鸭油等6种油品中,全部在国内采购,由中粮粮油、益海嘉里、双汇集团等国内供应商提供。油品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康师傅控股新闻发言人李宜霖昨天告诉记者,“视频的真实性本身就存在疑问,没有任何旅行社、旅行团的标志,但短短两天就有几百万的传播效果”,李宜霖表示,微信传播渠道难以调查,但是公司发现,这条视频在微博首发是由认证信息为上海欧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运营总监的“柯笑阳”发布。李宜霖向记者透露,目前公司除了已向上海警方提交证据进行刑事报案外,同时也已向上海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150万元。
近日来,“台湾导游称康师傅使用馊水油”事件被媒体炒的火热,康师傅遭受重大损失,而康师傅公司称相关视频事件也许只是“幕后推手”的一次法庭外的手段。
据康师傅方面称,这段视频在网上影响人数超过300万,公司股价从3日至4日连续下跌,市值损失超30亿港元。
事件回放:
去年十月,台湾爆发“馊水油事件”,台湾各界掀起“灭顶运动”,顶新(即“康师傅”)集团及关联企业多名高层陆续被判刑。近日,一则“台湾良心导游向大陆游客揭露康师傅惊天内幕”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中热传,抵制话题重新燃起。一时间康师傅公司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之上。
8月7日下午,康师傅对外公开了三年来油脂详细使用状况,并强调从来没有进口过动物油脂。《2013年-2015年康师傅油脂使用状况报告》显示,康师傅在国内生产所使用棕榈油、牛油、芝麻油、猪油、鸡油、鸭油等六种油品中,全部在国内采购,由中粮粮油、益海嘉里、双汇集团等国内知名供应商提供。油品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康师傅控股新闻发言人李宜霖昨天告诉记者,“视频的真实性本身就存在疑问,没有任何旅行社、旅行团的标志,但短短两天就有几百万的传播效果”,其话语中透漏的意思很明显:这种不正常的传播状态,一定是有“幕后黑手”在背后推动的。况且,针对“馊水油”事件,此前康师傅已经分别在企业和政府层面给出过回应。
8月9日傍晚,康师傅再度发声,称“馊水油”事件再次被爆炒,可能与在台湾地区法院审理的顶新集团的案件即将会宣判有关系。而据台湾媒体报道,截至上个月28号曝光的法院审理进程,这起案件可能会有重大的逆转。
所以,看到这里,不知道各位有没有什么想法?你有没有在这次事件中被忽悠了呢?
对话“柯笑阳”
我只是发了篇微博,不构成违法
“柯笑阳”究竟是谁?
昨天,记者试图私信询问其有关康师傅视频发布的情况,但其始终没有回复,其微博认证所属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柯笑阳”昨日没来上班。对于视频事件,公司并不清楚:“他是公司的市场运行总监,康师傅事件和公司没有关系。”
记者注意到,“柯笑阳”任职的公司名为上海欧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智能穿戴和通信行业模块的高科技方案公司,主营产品包括智能手表等,与食品、速食食品没有任何交集。
昨天下午,记者辗转找到了“柯笑阳”,他谢绝了当面采访。“你的私信我看到了,但是风口浪尖上,我不想多说什么。”“柯笑阳”表示,自己只是发发微博,没曾想会引发这么大的风波。
“网上那么多视频,转发的人也很多,为什么单单找我?我发微博是我的权利,又没附带攻击的话。”对于康师傅方面认为其是首发的认定,“柯笑阳”感觉很无奈,“他们说我是微博首发,但我就是在微信看到了转发出来而已。”
“柯笑阳”表示自己并没有恶意,也没有编造、夸大的情节:“我没有@任何名人,也没有大肆宣传,纯粹转发分享了一下。”
至于自己的微博为何会突然“红”了,他也感觉很莫名:“为什么突然转发那么好,我也不知道,我就是栽在了‘被走红’上。”对于康师傅方面指责其幕后有推手,是营销账号,“柯笑阳”也全盘否认:“我就是一个‘个人微博’,只是加了公司认证,而且公司和这个事情完全没关系。我背后也根本没有什么推手。”“柯笑阳”认为,康师傅方面将自己公司的名称和微博名字曝光,这一点让他很气愤,并已影响到其正常工作、生活。“视频不是我拍的,内容主角也不是我。我只是发了一篇微博而已,没有大肆宣传,不构成违法。”
昨天,记者查阅“柯笑阳”的微博,发现该视频微博已被删除。
柯笑阳微博上的视频已删除,但转发的康师傅使用馊水油微博还在
[律师观点]
是否侵权关键看是否“恶意”
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网络民事侵权纠纷司法解释:网络用户采取诽谤、诋毁等手段,损害公众对经营主体的信赖,降低其产品或者服务的社会评价,经营主体请求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不过司法解释中也明确,“人民法院认定网络用户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及其程度,应当综合转载主体所承担的与其性质、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所转载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明显程度;对所转载信息是否作出实质性修改,是否添加或者修改文章标题,导致其与内容严重不符以及误导公众的可能性等等因素。”
那么,“柯笑阳”究竟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
对此,上海纽曼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正宇表示,女导游、上传视频者、网络传播者各自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但分别承担多少程度的责任需要由法院来最终确定。他认为,判断网络信息发布者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最重要的是看其是否存在“恶意”,以及有没有及时删除相关信息,消除影响。
方正宇表示,侵权一般分为制作、传播两大类。视频中的女导游虽然是散布言论的源头,但相对而言是一个小范围的言论且伤害较小。当这样的言论拍摄成视频,并且在微博这样的公共平台上传播后,会将伤害放大,可能对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并对企业基本的商誉构成影响。当应受到保护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企业有权起诉维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方律师表示,尽管相关言论不是视频首发者发表的,但首发者应当意识到在没有核实其内容真实性的情况下,这样的言论可能在社会上引起反响,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的商誉。如果意识到了这种后果仍擅自转发,就需要承担因为转发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
事实真相到底如何?是如康师傅方所说,相关视频事件只是“幕后推手”的一次法庭外的手段。还是如视频传播者“柯笑阳”所说自己只是视频的转发者之一。事件没有水落石出之前,我没还不好断定,本安全网会持续关注此事件的发展。在此,佰佰小编提醒广大网友,在自媒体时代,即使在自己的朋友圈转发内容也应该慎重,不要因为一次轻轻点击,为自己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该起涉及食品安全和信息安全事件更新情况本安全网将为你持续关注!
( 责任编辑: 武伟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