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上午,戴先生报案称,隔夜停放于城中路某小区的车位上的私家车副驾驶杂物箱内的5万多元现金被盗。警方调阅监控录象发现,当天凌晨3点50分许,一名男子从小区围墙翻越进入后,鬼鬼祟祟地在多辆汽车前逗留,仔细观察发现他有拉车门的动作。 在连续拉了多辆车门未果后,该男子在戴先生的车前将门拉开,随后进入车内实施盗窃。得手后,该男子迅速原路返回翻围墙逃跑。
民警根据该男子逃跑方向一路追踪,发现他当晚入住清河路一家宾馆。经过缜密侦查,2月7日,民警在其借住地将犯罪嫌疑人耿某抓获。
民警当场缴获8千多元现金以及耿某作案当天天亮后,利用赃款购买的黄金项链。经查,耿某去年因拉车门盗窃被警方处理过,这次故技重施自己也没想到能够盗得巨款。
目前,耿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广大车主,汽车不是保险箱,不要将贵重物品和现金放置车内,离开车辆时上锁后可自行拉一下车门,以免因锁车不成招来盗贼。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