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读者更好地享受阅读体验,沪上多地纷纷开设了无人书店。但没想到却成了一些不法分子的目标,近日,上海一72岁老伯就在无人书店内大肆偷盗各类书籍计58本,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提起诉讼。
监控画面显示:这名老伯进入到这家公益书店内,一开始还在看书,随后,奚某看看四下无人,竟然抱起一堆书籍、然后径直走出了书店。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了解到:这家书店是一家无人营业的书店,进店的顾客自行投币;也可以付费借阅。但是,这个奚老伯却充分利用了这样的一个便利条件。
犯罪嫌疑人奚某江苏来沪,今年已经72岁了,大专文化水平。他退休后闲来无事喜欢看书,每周还特地从青浦坐车去徐泾参加唐诗宋词的兴趣班。奚某还爱自己创作,写了很多文章。 今年1月的一天,奚某兜转至一家无人书店内,店内丰富的书籍瞬间吸引了他的目光,而店内空无一人,他瞬间起了歪念。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1月7号那天,他在青浦区章浜路上,做完按摩后发现这儿有一个书店,而且这个书店是没有人职守的,他在书店里翻阅了半天,前后一个小时左右,他发现书店既没有营业工作人员,也没有其他顾客过来,这时候他产生了想偷书的感觉,也不是说明确的偷,他说他以为书店是慈善性质的,谁需要,谁就可以过来拿。案发1月7号当天他偷了前后二三十本书,就骑着电瓶车回家了,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
奚某随后偷书上了瘾,多次赶赴书店实施偷盗。 犯罪嫌疑人奚某:”我就先去看书,我喜欢看传记的书,我看到慈善,想可以借一点书,当时拿了三、四本书。拿了以后就拿回家看呀,就直接拿回家了。” 第一次的偷书经历让他既兴奋又激动,这么多优秀的著作无人看管,奚某的偷盗行径愈加疯狂,他先后三次进出书店,盗走各类书籍共计58本。然而法网恢恢,奚某偷盗的行为没有躲过法律的制裁,目前,奚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提起诉讼。 犯罪嫌疑人奚某:”第二次就拿了个红的袋子,去装了一些书。大多数是传记,其它书也有的。然后我就带回家了。后面两次也是差不多,跟第二次差不多,也拿了这么多书。”
检察官:”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一般以数额认定,多次盗窃也是可以认定的。本案的嫌疑人供述在2019年1月前后三次进入书店进行盗窃,符合刑法中多次盗窃的认定,可以构成盗窃罪。”
佰佰安全网提醒:无人经营的场所并不是法外之地,要遵守相应的规则规定,切勿触犯法律底线。 “希望广大市民以后遇到这种自助书店、诚信书店,无人经营的超市、饭馆,无人监考的考场上,要坚守自己的道德、法律底线。”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