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醉酒闹事的人不在少数,然而一些醉酒闹事人员,借着酒劲扰乱公共秩序,并对他人造成人身安全伤害时,就会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处罚。
2015年8月21日消息,俗话说,醉酒误事,这话在90后小伙李某身上一点不假。2015年7月的一天,喝多的李某走在路上,看见有一大一小两个人沿街乞讨,于是“机智”地怀疑小孩遭拐卖,遂而报警。警察赶来处理后,李某觉得自己是报案人非要坐上警车“过过瘾”,遭拒绝后,竟然赶到派出所“耍酒疯”,并将民警咬伤,最终这场闹剧以李某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捕而告终。
1991年出生的李某系台州人,在义乌打工。2015年7月25日晚上9点钟左右,李某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喝酒,不知不觉喝了五扎啤酒。酒过三巡后,李某在义乌市江东街道鲇溪村20幢附近,碰到一大一小两个人(小的系大人侄女)向其乞讨。喝高了的李某看到,小女孩只有五岁左右,遂问旁边的大人是谁,父母亲叫什么名字,结果小女孩都没能答上来。于是,李某心生怀疑,打了110报警。
不一会儿,民警赶到现场,将这对乞讨者带上警车准备回派出所核查身份。这时李某不依了,认为自己是报警人,也要坐警车到派出所去。民警见李某一身酒气,就拒绝了其要求。“凭什么我报警人不能坐警车”李某顿时就火了,拉住车门不放,和现场民警争吵了起来,后经民警警告,李某无奈放手。
警车走后,李某并不死心,步行到派出所大闹一番。其间,有其他案件被害人前来报案,李某就大声质问,并用手机拍摄。随后,李某走入值班室,看见有名女信息员正在工作,遂走上前去执意进行拍摄,并说“美女,不要害羞嘛,来拍个照”,严重扰乱了值班室正常秩序。
无奈之下,民警只好将李某带往留置室醒酒,根据规定需要对李某进行人身检查并将其随身物品收掉。在收去李某手机时,李某用嘴巴将工作人员左手食指、右手无名指咬住,后经鉴定,其损失已构成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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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李寅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