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监委4日通报,此次疫情发生以来,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共查处100起、处理17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
当天,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查处的典型问题。具体是:连江县坑园镇象纬村党支部书记谢茂峰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1月21日,谢茂峰得知本村村民谢某某属武汉返乡人员和居家医学观察对象,却未按照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对谢某某进行14天医学观察,仅每天测量其体温。期间,谢某某擅自与其家人一同前往其他镇村的亲戚家中聚餐;擅自驾车前往县医院体检。谢茂峰明知谢某某居家医学观察期间擅离居所,既未及时劝返,也未及时主动向上汇报,导致谢某某在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脱管并多次接触他人,威胁社会公共安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直至1月28日,坑园镇包村干部在入户访查时发现谢某某脱离管控,才上报有关情况。2020年1月28日,谢茂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大湾村党支部、村委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1月28日晚,蕉城区纪委联合三都镇纪委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时,发现大湾村群众举行民俗集会活动。大湾村党支部、村委会明知上述活动人群聚集,将给疫情防控带来隐患,却未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劝阻。2020年2月1日,大湾村党支部书记黄自坤、村委会主任黄金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汀县濯田镇濯田中心卫生院副院长王华凌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王华凌作为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救治领导小组成员,在疫情防控处置过程中,对上级部署推诿,不担当、不作为,未能按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流程处置武汉回乡的发热病人,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27日,王华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疫情防控哪怕一节脱链、一棒失手,都可能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广大党员、干部更要时刻保持警醒、牢记职责使命,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 责任编辑: 赵秀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