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网络的便捷,信息传播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恶意在网络上散布谣言,不仅对网络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更有可能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人民恐慌带来更大的危害影响。
2015年8月28日消息,29日下午,记者在淄博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2名网民因于8月22日在网上散布“桓台润兴化工厂爆炸造成伤亡”的虚假消息被行政 处罚,3名网民因于8月27日在网上散布“周村化工厂爆炸”虚假消息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分,其他6名网民因散布桓台爆炸相关虚假消息被教育训诫。
夸大事故死亡人数造成恐慌 2名网民被行政处罚
8月22日桓台润兴化工厂爆炸事故发生以来,部分网民在网上散布虚假信息,夸大事故死伤人数,造成网民恐慌。公安机关主动开展调查处置,对2名散布虚假信息的网民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对6名网民进行了教育训诫。
8月22日,网民“仝颜m”在新浪微博发布消息,称“淄博化工厂爆炸死了三十多口子人不报道出来,这是都白死了吗?三十多口子就不是人了吗?为什么不报道?以后新闻还能信吗?”经公安机关调 查,发帖人马某(女,张店区人)8月22日晚看到网上关于桓台化工厂发生爆炸的报道称有人受伤,而有人在微信群传爆炸死了30余人,和新闻报道不一样。马 某遂在新浪微博发布上述信息,并附微信截图。8月23日,张店公安分局以“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对马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23日,网民“博山震哥”在百度博山吧发表题为“化工厂爆炸,据说有毒,如果飘过来如何应对”的帖文,称“解毒措施,防范措施,在哪,在 哪?”,其中网民“ldyynn6”回复称“据说死200多”。经公安机关调查,发帖人李某(男,博山区人)在贴吧看到“博山震哥”发布的帖文,其自己估计爆炸事故死亡人数约200人,就发了回复帖文称“据说死200多”。8月23日,博山公安分局以“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对李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 处罚。
3 名网民散布周村化工厂爆炸谣言被行政拘留
自8月27日13时50分起,多名网民在新浪微博及百度周村吧、淄川吧、临淄吧等本地贴吧发布消息,纷纷称听到巨响,询问哪里发生爆炸。随后,该消息引发网民高度关注和讨论,谣言也因此滋生,周村宏信化工厂发生爆炸一度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调查,利用淄博网警巡查执法帐号开展警 示教育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对散布虚假爆炸谣言网民进行查处,全力确保网上舆情平稳。
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淄博网警巡查执法帐号的作用,对在互联网上发布谣言信息的网民及时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其配合公安机关工作,自行删除相关帖文。同时,以淄博网警巡查执法帐号为主要平台,在百度贴吧、微博及微信公众帐号适时发布、转发鲁中网等主流新闻媒体的新闻报道,教育引导广大网民理性上网,不 信谣,不传谣。
据了解,公安机关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目前已对3名散布爆炸谣言的网民处以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8月27日,网民“戴眼镜的女孩…”在百度周村吧转发新浪微博截图称“据说是淄博市周村区萌水北安一个炼油厂爆炸,反正有爆炸声”。经公安机关 调查,发帖人徐某(女,周村区人)在新浪微博看到有人称周村区萌水北安一个炼油厂爆炸,出于好奇,遂在百度周村吧进行了转发。8月28日,周村公安分局以 “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对徐某处以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8月27日,网民“天佑精品商城”在百度周村吧发表题为“周村一声巨响,谁知道是哪里?”的帖文,附有几张爆炸图片。经公安机关调查,发帖人安 某某(男,周村区人)为了吸引网民关注,从互联网上搜索爆炸相关图片在贴吧进行了转发。 8月28日,周村公安分局以“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对安某某处以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8月27日,网民“花花草草一世纪”在百度周村吧发表题为“宏信炸了!!!!”的帖文,询问宏信是否安好。经公安机关调查,发帖人吕某(男,周 村区人)听说周村宏信化工厂发生爆炸,未经核实便在周村吧发布了上述信息。8月28日,周村公安分局以“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对吕某处以拘留10日的行 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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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李寅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