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奶粉安全一直是广大家长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奶粉吃出异物的情况频频出现,不得不让人对奶企进行奶粉生产加工产生质疑。并且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维权受阻,很是无奈。
长春吕女士的双胞胎女儿已经十个半月了,每天都靠奶粉喂养。最近她新买了一批奶粉,却说啥也不敢再给孩子喝了,因为她在奶粉里发现了一只活的肉虫。
吕女士说,自己的双胞胎女儿,从六月末开始,就一直喝伊卡蓓尔羊奶粉。9月2号,奶粉没了,她就又到萧山路上的天宝孕婴经开七区店购买,工作人员告诉她,之前罐装的奶粉没货,3号会把同一品牌的盒装奶粉,送到家中。因为是给孩子喝的奶粉,她平时格外注意封存罐口,这次把奶粉倒入罐内后,就直接给大女儿先冲了奶粉。没想到在里面发现了一只活肉虫。
吕女士说,发现问题,她赶紧找到了天宝孕婴经开七区店,工作人员表示会把情况向负责人汇报。,事后,她仔细检查了盒装的奶粉,发现奶粉中有絮状物。又联系到奶粉中出现的虫子,她推测,保不齐之前的奶粉也有问题,只是自己没发现。而且,两个女儿近期拉肚子,可能与奶粉有关。
在盒装伊卡蓓尔羊奶粉外包装上,记者注意到贮存方法标明:未开封的奶粉可用于常温贮存,并于保质期内使用,开封食用后,请将袋封严并置于阴凉干燥处,请勿置于冰箱内,开封后请于两周内食用完毕。对此,吕女士表示,自己之前就严格按照奶粉包装上的标注贮藏,不可能存在任何差错。那么,吕女士在奶粉中发现的虫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天宝孕婴店和奶粉厂家又将如何处理此事?今天上午,在天宝孕婴经开七区店。店长表示,吕女士确实在店内购买了伊卡蓓尔羊奶粉,自己也知道吕女士反映的奶粉中有虫子的事,她不方便提供相关负责人的电话,此事的调查和处理结果,负责人会直接与吕女士联系。采访中,记者注意到,盒装和罐撞的伊卡蓓尔羊奶粉,在这家孕婴店仍有售。奶粉的外包装上标注着奶粉由青岛索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记者拨打了包装上的全国消费者咨询服务热线,可能因为是周日,电话无人接听。而该奶粉中国销售运营——天津贝尔乳业有限公司的电话,记者也没用打通。
对于此事,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的宗丽娜律师建议,吕女士可以通过举证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宗律师表示,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果生产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的食品,消费者应得到一赔十的赔偿,而吕女士当初购买的罐装奶粉为288元一罐,盒装的单价是128元;记者也将律师说法反馈给李女士,她表示会考虑后做出决定。奶粉中的虫子到底是哪来的,吕女士表示会到相关部门做鉴定。目前,她已经将情况反映给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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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买到问题奶粉如何维权?
如果婴幼儿在食用奶粉过程中出现问题,消费者或患儿家长首先可以请求消委会等部门协商调解,调解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35条第 2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患儿家长有权选择起诉生产厂家或就近选择销售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起诉中,消费者(家长)可要求侵害人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
具体维权措施:
1.注意保留购货凭证。现在大多数消费者(家长)在购买奶粉时没有索要购货发票或收据,事后要求销售商补开购货证明也很困难,这可能会成为今后索赔的障碍。
2.注意分清媒体提请注意的有质量问题的奶粉,因为并非涉嫌厂家的所有奶粉产品都有质量问题。
3.提供受害的凭证,即小孩或成人消费者因为奶粉受害的相关证明。
4.提供相应其他的索赔依据(如误工费、护理费证明等)。
另外,根据《刑法》第 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消费者(家长)还可以申请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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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