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女发生婚外恋,丈夫与情人断绝联系后,情人却找上门杀害自己的妻子。
近日,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起情杀案做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死刑。9月23日,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潘某今年30岁,凌云县玉洪乡人,与丈夫结婚多年,养育两个女儿。邓某今年30岁,与潘某是同村人,他与妻子李某养育两个女儿。2012年8月份,潘某添加邓某的QQ号为好友,开始聊些家常事,彼此聊得十分开心。随着聊天次数的增多和进一步接触,两人背着各自的家庭互相倾慕,建立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李某知道丈夫邓某与潘某是情人关系后,立即提出离婚,遭到邓某拒绝。邓某承诺不再和情人潘某来往,百般劝说下才稳住妻子。实际上,他背地里却瞒着妻子和邓某到北海打工,并非法同居。2014年11月,两人来到广东东莞打工,继续非法同居。蒙在鼓里的李某则在家照顾一家老小。
今年1月份,邓某接到妻子打来的电话,对方称其母亲病重,要求邓某回家帮忙。无奈之下,邓某向情人潘某说明实情,决定返程回老家,并称处理完家事就回东莞。
回到老家后,邓某与情人潘某断绝联系。潘某认为她联系不上邓某,是其妻子李某使坏,决定蓄意报复。今年2月1日,潘某乘车返回凌云县城购买一把弹簧刀,准备持刀杀害情人的妻子。她还购买了一瓶农药,决定杀人后服毒自杀。
2月2日下午,潘某在邓某家房后潜伏,伺机作案。她埋伏5个小时后,用弹簧刀撬开邓某家的房门,赤脚上楼寻找李某。在三楼一房间,她看见熟睡的李某和邓某,悄悄走上前,连捅李某十几刀,导致对方当场身亡。邓某惊醒后看见潘某持刀行凶,立即将其压倒在地,并大声呼救,不料自己的脸部被潘某咬伤。很快,潘某被邓某及其亲友控制住。潘某趁人不注意,试图服毒自杀,却没有得逞。事发后,派出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潘某带回调查。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目无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被告人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但未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将责任推给他人,声称其受邓某欺骗,没有悔罪表现。被告人主观恶性和人身危害性极大,社会影响极坏,应当严惩。该法院判被告人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判决后,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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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