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危险驾驶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前段时间备受关注的“摩托二环十三郎”又有了最新消息,据了解,该起案件将于本周五开庭审理。
因骑摩托13分钟狂飙北京二环一圈,庞国钦近日被北京警方抓捕并刑事拘留,随后东城检察院对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记者昨日获悉,庞国钦一案将于本周五上午在东城法院开庭,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今年8月22日凌晨3点,庞国钦从玉蜓桥上二环主路,以237km/h的速度逆时针绕行一周,用时13分43秒。而按照规定,北京全天禁止摩托车在二、三、四、五环主路通行。事后北京交警迅速行动,很快在广西南宁将庞国钦抓获。
10月15日,东城区检察院对庞国钦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向东城区法院提起公诉。记者昨日从东城法院获悉,该案将于本周五上午在第二法庭开庭,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专家评论
“醉驾、飙车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不能等到危险行为发生了严重后果再治罪。”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说,我国刑法规定了交通肇事罪,但必须是行为人产生严重过失才给予刑事处罚,它是一个过失犯罪。把危险驾驶行为写入刑法,提高对这种行为处罚的力度,能够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和预防犯罪行为发生。
从刑法此次修改来看,对于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如果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后,是否可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刑并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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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