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学生性侵害,一向是关乎校园学生安全的重点问题之一。学生受性侵害的事件频发,也是继校园暴力外,另一个让学生家长担心的事情。
深圳坪山新区龙翔学校一名27岁的男老师,涉嫌利用批作业等理由把初一年级女生叫到办公室里,对其实施摸胸等涉嫌猥亵的行为,有时甚至是在课堂上。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中。
学校、培训机构、小区里,甚至家中,也许您不会想到,性侵害的黑手,竟离我们的孩子如此之近。
在深圳,强奸、猥亵等性侵手段,也已成为迫近未成年人最危险的犯罪黑手之一。如何让我们的孩子远离性侵害?这已经是一个城市不容回避的话题。
隐形的“色狼”:利用宠物侵害孩子
当孩子和邻居家可爱的宠物狗在一起玩耍时,谁又能想到是狗主人动了邪念,利用宠物猥亵儿童呢?
家住福田区梅林一小区的犯罪嫌疑人肖某经常在小区遛狗。他发现,小区不少女童喜欢与自家宠物狗玩耍。为寻求刺激,满足自己的变态性欲,肖某萌生了邪念。
在2013年底至2014年1月中旬,肖某先后两次将7岁女童琪琪带至偏僻处。他诱骗琪琪称,要想跟小狗成为朋友,就要用手抚摸狗的“穴位”(生殖器)。
后来琪琪将事情告知家长,警觉的家长立刻报警,民警随后将犯罪嫌疑人肖某抓获。
调查结果令人震惊:在此期间,肖某还涉嫌以同一手段诱骗了另外两名7岁小女孩。其中有一名小女孩有所察觉,不愿抚摸,肖某还强行按住小女孩的手去抚摸,以满足自己变态的性欲。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近年来,深圳出现了少量使用隐形手段猥亵儿童的新型案件。比如这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肖某,为寻求刺激以满足自己私欲,竟利用儿童对动物的喜爱,多次通过自己的宠物狗变相对儿童进行猥亵,对儿童的心灵造成严重影响,情节十分恶劣。
同性的“色狼”:老师猥亵同性学生
以为孩子交给同性的老师管理,家长就可以放心了吗?在深圳发生的案例告诉家长:“色狼”是不分性别的,即使对同性的老师,家长也要教育孩子们应该警惕其过分的举动,避免受到伤害。
近两年来,在深圳曾发生过两起令人震惊的老师猥亵同性儿童案。
2013年5月至7月,深圳盐田区一所小学的男老师刘某某先后在教室、教师办公室及宿舍,利用补课的机会,多次猥亵两名六年级的男生。
案发后,办案机关还调查到,这位刘老师还两次留下一名男生过夜,对其猥亵。
经盐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另一起案件发生在同年11月12日,深圳龙华区一家幼儿园女老师李某某在值班看护幼儿午休时,在一名五岁的小女孩身旁躺下,将手伸进女孩内裤猥亵。
经鉴定,小女孩受轻微伤。宝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该老师2014年被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家中的“色狼”:最防不胜防的性侵者
相处多时的邻居,甚至自己的家庭成员,都有可能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的魔手。
据深圳市检察机关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审查起诉猥亵儿童中,60%以上的案件都是熟人作案。因为熟人有更多的机会和孩子相处,而家长和孩子对他们没有戒心,使得熟人容易得手。
这些“熟人”首推邻居、房东或房客,其次是同事、小区保安、附近小店店主或摊贩、父母的朋友等。
2012年5月15日17时许,9岁的女童小甜放学回家后发现没有带钥匙,进不了家门。这时,邻居叔叔朱某某打开家门,和气地让小甜到自己家里给妈妈打电话。谁知,妈妈没有带手机。朱某某就让小甜在自己家里先写作业。
小甜正在写作业,朱某某将房门关上,坐到了她身边,将手伸向她的大腿,笑着说“让叔叔摸摸。”小甜大声说:“不要!我要回家!”朱某某害怕了,打开房门,又叮嘱小甜不要说出去被自己“碰”了,“否则你会挨打的。”
小甜回家后告诉父母说:“你们不要和对门的叔叔说话了。”父母察觉有异,询问情况后报警。该案经龙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2012年8月,朱某某被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而家庭成员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例,多发生在重新组合的家庭中。
在一起案件中,“准继父”黄某某对8岁的继女实施了长达9年的猥亵;另一起案件中,21岁的哥哥陈某某对同父异母的6岁妹妹多次猥亵。
潜伏的“色狼”:在周围随时伺机下手
哪怕是在自家的小区里玩耍,如果家长和孩子疏于防范,都有可能被色狼侵扰。
深圳某住宅小区的保安彭某某,就对家住该小区的一名10岁女孩小桐实施强奸并多次猥亵。他多是在监控室、水泵房、电表房等隐蔽地点作案,并且威胁孩子不许声张。
直到有一次,小桐的保姆在给孩子换衣服时发现异常,赶紧告诉小桐的父母带孩子去看医生。医生检查后,立刻建议小桐的家人报警。后彭某某因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公诉。
很多案例告诉我们,性侵孩子的色狼多是潜伏在周围。比如在深圳办理的猥亵儿童的案件中,有接近10%的案件发生在学生上、下学的路上。
家长哪会想到,带孩子到医院就诊,竟也遭遇猥亵的黑手!
2013年4月,一位家长带着8岁的女儿到深圳市龙岗区某门诊部牙科看牙。牙科助理罗某某给小女孩治疗上药后,要求她每隔三天来换一次药。
趁小女孩自己来换药时,罗某某在诊室里多次将手伸进小女孩内裤抚摸。两个月后,小女孩在洗澡时问妈妈“看牙齿和尿尿的地方有什么关系”时,母亲才惊觉报警。
校内的“色狼”:学生受侵犯不敢声张
现在,很多家长会送孩子参加各种培训班,他们觉得课外培训和上学差不多,很放心。殊不知,现在不少培训班都是小班制,管理也不严格,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13岁的女孩小艾在深圳龙华一家培训中心学习电子琴,培训老师毛某某突然将教室的门关上,从身后抱住她抚摸其胸部,小艾奋力反抗,才将其顶开。
半个多月过去了,小艾还是害怕不敢去上课,爸爸详细查问后知悉真相,赶紧报警。
2014年2月28日,犯罪嫌疑人毛某某被移送宝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深圳个别民办的学校、幼儿园中,近年来也发生过数宗性侵儿童的案件,涉案人员为老师、保安、校车司机等。
宝安区某学校六年级美术老师詹某某在上课过程中,利用指导学生画画的机会,多次抚摸女学生的背部和腰部。不仅如此,这位老师还在课后将女学生叫到办公室看画,借机 “揩油”。
案发后,有6名女生指证遭其猥亵。后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詹某某有期徒刑2年。
办案人员分析,因为学生往往对老师有敬畏心理,所以受到侵犯不敢告诉家长,导致这类案件的隐蔽性比较强。部分教育机构内部管理较为混乱,监管措施缺失,教职员工的素质参差不齐,也是导致侵害儿童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2014年深圳检察机关 起诉78宗猥亵儿童案
在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中,猥亵这种类型案发率最高,
犯罪分子极易得手,家长防不胜防。
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
2011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猥亵儿童案件42件
2012年43件
2013年20件
2014年提起公诉
78件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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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李寅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