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黄涉赌的犯罪活动,是我国长期重点打击的犯罪项目。随着网络信息的发达,一些涉黄犯罪组织,更是转移到了线上网络当中。
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多起涉黄涉赌案件
2015年12月3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多起涉黄涉赌案件。深圳警方在会上披露了他们所侦破的“3·27”“互联网+”模式网络组织卖淫案,全链条打掉一个以微信群为平台组织介绍卖淫的新型网络涉黄犯罪团伙,两次发起集群战役,共查处了网络组织介绍卖淫犯罪案件20宗,刑事拘留103人,其中已逮捕86人。
网络庞大 一女子加了300多个群
据深圳警方介绍,民警在调查一间涉黄场所时抓获一名卖淫女,在其手机上发现问题。“她的手机明显不正常,老是‘滴滴滴’响,打开手机一看,各种涉及卖淫的信息点都点不过来。”警方巡线调查牵出这宗网络涉黄大案。
警方侦查发现,这名女子叫江某娟,为介绍他人卖淫,从中赚取介绍费,开设了“Tina杜琰琰长期深圳”、“杜琰琰_深圳演艺圈”的微信群,伙同张某、顾某 敏等人以卖淫和介绍卖淫牟利为目的,利用虚拟的网络平台,将分散的卖淫女以营销的模式进行招募组织,群成员达上千人,长期在深圳市从事卖淫犯罪活动。
办案民警介绍,这些群刚开始人比较少,但群里的人都可以拉自己信得过的人进来,一个拉一个,慢慢人就多了。“最多的一个群可以拉到500人,江某娟手机里面有300多个群,都是资源共享。”民警说。
关系复杂 相互介绍卖淫赚介绍费
这些群的主要成员是卖淫女子和经纪人以及给卖淫女子进行摄影拍照包装上网推销的人。群主及群内全体人员,在微信群内发布卖淫嫖娼信息的“开工信”,通告开工区域、价格、长相、身段、名气、可接受的性服务要求等,以及通告地点、价格、特定性服务需求等嫖客需求信息。
在江某娟等人的组织下,群内的人相互介绍卖淫,谁介绍谁提成,甚至还有卖淫女接单后坐飞机到外地去卖淫。“她们到国外也可以接单,即使不在国外,也可以介 绍国外从事这个的。”卖淫结束后,卖淫女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将介绍费用交付给介绍者。“介绍费一般是3000元嫖资收取1000-1500元,5000元 嫖资收取2000元。”深圳办案民警介绍,目前查到的嫖资一般是5000元左右,也有到2万元的情况。
而若有人卖淫后却“跑水”(不支付介绍人的介绍费),介绍人则会制作“封杀帖”将该卖淫女的违规行为在微信群里进行公示,其他群员也会以不介绍生意进行 “封杀”,并且会提醒群主使用微信“踢人”将她驱逐出群。民警说,以上这些环节形成犯罪链条,并衍生发展出为卖淫女进行包装、伪造明星身份的经纪公司等下游产业。
变换身份 经过包装后身价翻几番
微信群除了具备交流各种卖淫信息的功能之外,还提供包装服务。当有卖淫女想要提高自己的卖淫价格,就会在微信群内联系摄影拍照人员拍各种性感的照片。而为这些卖淫女进行包装的人基本都是以三五个人组成的类似工作室的形式,哪里有需要就去哪里,开好房、布个景、搭好设备,就可以开拍,道具、服装、造型、化 妆、PS等等都有一整套的服务。
多数人对外均宣称自己是某某化妆品代言人、模特或者拍过某某电视剧等等,还有人自称参加过某环球小姐比赛或者在颁奖晚会跟一些大牌明星合影,实际上都是挂上绶带,拿个奖杯,摄影师拍出来的,与明星合影则是直接PS出来的。
深圳警方介绍,一些卖淫女没包装之前身价只有五六百元左右,经过包装或者假扮自己是平面模特、三线明星后,身价可以上升到3000-5000元,甚至也有飙到一两万元的情况。“她们虚构明星事实来提升卖淫价格,甚至为了提升价格还要参加高尔夫、商业英语培训等课程,不断提高卖淫女素质。”民警说,还有人去 整容,不过没有人组织她们做这些,都是她们自己需要什么形象就去报什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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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李寅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