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部分地区教育水平和高考录取分数线相对偏低,不少家长纷纷为孩子“高考移民”,为此也带来了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多年前内地考生将户口迁入新疆鄯善,如今被查程序违法,多名已上至大二的学生将面临学籍作废。为此,涉案学生家长将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告上法庭。最近,乌鲁木齐市水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4年11月,自治区招办接到举报后,对十余名“高考移民考生”展开调查。经吐鲁番高昌区公安局、吐鲁番纪委等部门查明,十余名考生的户籍在迁入新疆时,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有关公职人员违规办理迁入手续”的情形,违反《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此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和学籍。
对此多名学生家长将新疆教育部门告上法庭,认为这些学生是通过正常程序取得的高考考试及录取资格,而取消录取资格的决定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这些学生的正常生活。据了解,虽然所有学生都接到了所在学校的学籍作废处理的决定书,但仍旧在学校正常就读,暂时未被强制退学。当日法庭并没有宣判,而律师表示,如果学生要保住学籍,需要拿出当年迁入户口的合理理由,比如随亲属迁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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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移民”是中国高等教育中的特殊现象。由于中国幅员辽阔、考生众多,且各地区之间教育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所以实行各省、市、自治区分别进行评卷和划定高考录取分数线的政策。部分考生利
用各地存在的高考分数线的差异及录取率的高低,通过转学或迁移户口等办法到高考分数线相对较低、录取率较高的地区应考,这被称为“高考移民”。大体而言,高考移民的移入地区分为三类,一是京、沪等经济水平高而高考录取分数线低的直辖市,二是海南、安徽等经济水平低且高考录取分数线也低的东部省份,三是海拔高、经济和教育水平低而高考录取分数线更低的西部地区,包括西北和西南省区。 中国自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有关高考移民的现象愈演愈烈,教育部、各省招考办也采取的多种措施遏制高考移民现象的发生,但所起的作用有限。
“高考移民”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是当前高考录取制度中存在的高考分数差和不同的录取率。巨大的录取分数差距的存在,成为“高考移民”的巨大动力。
( 责任编辑: 景建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