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多次结伙抢劫,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及老人等弱势群体实施抢劫,在抢劫中实施强奸等暴力犯罪的,要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判处。”这是记者19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的。
最高法出台意见重判抢劫案 劫财害命可判死刑
日前,最高法公布实施《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针对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审理抢劫犯罪案件中出现的较为突出的法律适用问题和刑事政策把握问题作出了统一、明确的规定。
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一、抢劫致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二、在抢劫过程中故意杀害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的;三、具有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外的两种以上加重处罚情节,或者抢劫次数特别多、抢劫数额特别巨大的。
意见还规定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抗拒抓捕而杀害被害人,且被告人无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可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责任编辑: 景建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