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一些安全事件,源自于当事人饮酒后一时冲动所造成。近日,通州法院审理的一起强奸未遂案件就是如此。
酒后回到宿舍发现自己床上竟然躺着一名女子,男子王某借酒劲意图对其实施强奸,遭到女子极力反抗并打电话报警。2016年1月28日记者获悉,通州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9岁的王某初中毕业后来京在某家具厂工作。2015年4月的一天,为给同事小芳庆祝生日,王某与其他同事一起在餐厅吃饭后去KTV唱歌至深夜。其间,王某通过小芳认识了女子小莲。王某称,庆祝活动结束后他又继续到朋友家里喝酒。
小芳和小莲返回家具厂,见王某宿舍无人,小芳便安排小莲住下了。凌晨3时许,王某返回宿舍发现宿舍门被反锁,爬窗进屋看到小莲躺在床上,王某遂产生了强奸的念头,后因小莲极力反抗未能得逞。案发后,小莲打电话报警,民警赶到后将王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佰佰说:生活中酒后乱性、酒后闹事的事件并不少见。随着春节的临近,大家又免不了聚餐饮酒。在此佰佰小编还是要提醒广大市民,饮酒伤身酒后失德,不仅丢了脸面,还有可能触犯法律。因此,饮酒需适量。
( 责任编辑: 李寅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