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最高检获悉,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将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作为工作重点,着力应对政治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安全等五大领域风险。
最高检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国家安全法和反恐怖主义法,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检察工作的首位。准确把握反恐怖斗争的新变化、新动向,全力投入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暴恐犯罪和资助恐怖犯罪。
最高检要求,检察机关要围绕人民群众平安需求,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打击力度; 依法严惩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依法打击利用寄递物流渠道实施的犯罪,建立对偷拐骗抢、黄赌毒等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积极投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惩治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黑电台等犯罪;积极参与对犯罪重点地区的打击整治,促进对电信、金融等领域源头监管。
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犯罪较为突出,重大安全事故呈多发态势。根据最高检的部署,全国检察机关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的惩治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同步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
佰佰安全网新闻加点料: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对策分析
1、强化信息预警,促进矛盾化解。此类案件发生突然,防范难度大。因此,应加强矛盾疏导、化解,从源头上控制案件的发生。一是构建并完善公安内外情报信息网络,通过广泛物建治安信息员,加强网上巡查,发动各种力量深入社区、乡村和企事业单位等方式,及时、准确地采集掌握各类社会矛盾信息,提高工作敏感度,深入排查早发现、主动报告早处置、提前介入早化解。二是各级公安机关和指挥中心、国保、内保、治安、网警、技侦、信访等相关警种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人员信息的掌握和侦控,对可能引发个人极端事件的不稳定信息做到及时、准确预警。三是属地公安机关主动介入参与,加强与综治、信访、法庭、司法以及居委、村委等基层力量的沟通联系,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建立联动机制。各派出所对辖区老上访户、非正常上访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邪教人员全部纳入管控视线,逐人开展风险评估,将稳控责任层层落实,密切掌握其现实情况和动向,视情开展疏导化解,严格落实稳控措施。
2、加强扁平指挥,提高处置能力。一是加强信息化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加大视侦系统建设、优化综合通信系统、强化PGIS系统功能应用,进一步完善以联合指挥部为龙头向社会面巡逻警力辐射的“点对点”扁平化指挥体系,实现实时指挥调度和信息共享,为及时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创造条件。二是完善处置预案。完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处置预案,细化工作流程,强化日常训练,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在平时加强实战演练,提高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对已发生的现行案件,要做到第一时间传递警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布控围堵、第一时间设卡盘查,力争抓获现行作案人员,快侦快破案件,严厉震慑违法犯罪。同时,要及时对犯罪案件中受伤者进行抢救,避免因贻误抢救时机而使案件性质升级,从而最大限度减少案件的社会危害性。此外,要做好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和审讯审查工作,及时采集固定各类证据资料,确保形成完整证据链,为追究犯罪人责任和后续民事赔偿提供强有力支撑。
3、加强重点管控,落实安全防范。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为了扩大影响,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往往选择公交、地铁、机场、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作案。为此,各单位应结合辖区情况,加强重点目标的安全防范指导工作,做好公共场所内部安全防范,完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配备技防设施,重点加强对政府部门、校园、化工企业的安全警戒与保卫,加强汽车站、港口、市中心等公共场所的监控与保护。同时,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部位、部门和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同时,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枪支弹药、炸药雷管、汽油柴油、剧毒物品等管控工作,防止流入违法犯罪分子手中。
4、营造和谐氛围,加强舆情引导。一是创新社会管理。探索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覆盖不同地区、行业、人群的社会管理网络,例如完善对于生活无着落人员建立低保救助机制,对刑满释放人员建立帮扶和救助机制,探索建立弱势群体专项救济救助基金,努力解决困难群体和高危人员的民生问题。二是强化心理疏导。要通过增加国家投入、完善服务体系,提高群众心理健康水平,并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心理疏导、应急心理干预、法制宣传,帮助陷入困境的社会成员走出心理困境,避免因绝望走上报复社会的犯罪道路。对公安机关角度,应切实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三是加强舆论引导。对已发生的个人极端暴力案件,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网上、网下同步作战和相互策应,及时把握舆情动态,有效开展舆情引导,牢牢把握舆论导向的控制权,防范舆论走向极端,形成不良社会情绪。同时适当把握对外宣传尺度,切实防止因媒体对作案细节的过分渲染,而形成模仿作案的不良效应。
( 责任编辑: 刘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