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4S店
郭先生是滁州定远县人。由于当地没有大型奥迪4S店,去年11月,他来到安徽得佳奥迪4S店,付全款36.4万元买了一辆奥迪Q5越野车。
可是,买新车的高兴劲在今年2月份没了。原来,春节期间,郭先生打算买套房。然而,他去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工作人员却告诉郭先生,“说我名下有一笔贷款没还掉”。郭先生询问得知,“是一笔购车贷款。”
[追查]每月有人在悄悄还款
车贷哪里来的?郭先生左思右想,只能将怀疑对象指向安徽得佳。
郭先生去银行查询了解到,这是一笔29.1万元的个人汽车贷款。贷款明细显示,担保方式是用其所购车辆抵押担保。
贷款明细还显示,贷款共12期,发放日期是2015年11月9日。“银行说是4S店提供的资料,经过正常手续办理的”。而且,这笔贷款每个月有人在悄悄还款,目前本金还剩242500元,剩余10期未归还。
[回应] 4S店称正在积极调查
郭先生说,他曾多次去安徽得佳,“对方说是工作失误。”还有工作人员称,贷款是郭先生同意办理的,因为他在购车时已签了贷款合同。“我已经全款购车,为什么还要办贷款呢?”
昨日,记者来到安徽得佳,4S店行政部相关负责人许女士表示,公司正在积极调查。
[解读]律师称若伪造涉嫌骗贷罪
消费维权律师方爱国表示,目前还不知道这笔贷款具体是谁办理的,要进一步查清楚,但无非是单位授意,或者某些业务员或工作人员私自所为。不过,只要未经郭先生同意,都侵犯了郭先生的权利。方爱国说,如果有人伪造郭先生资料办理贷款,在此情况下,郭先生可以报案,“涉嫌构成骗取贷款罪”。
安全网常识链接:骗贷罪定义和构成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修正案(六)新增加此条}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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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刘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