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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女子潘某本想体验“拔火罐减肥”项目,甩去一身赘肉,没想到却遭受了皮肉之苦。因为技师陈某的失误,酒精洒在潘某的大腿上,瞬间窜出的火苗将她的大腿烧伤。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经调解,陈某同意赔偿潘某各项经济损失20800元。
潘某是温州平阳人,去年6月,她听了闺蜜建议,决定尝试拔火罐减肥法。
没想到,在拔火罐过程中,意外发生了,技师陈某在操作时顾着和旁人聊天,一时分心误将装有酒精的玻璃罐倒在了潘某大腿上结果当即起火,见状后陈某赶紧拿起身边的毛巾将火扑灭,并将潘某送往医院治疗。虽经治疗,潘某的大腿上还是留下了疤痕。
经相关部门查明,实际上这家美容店由私人开设,并无经营许可资质,而陈某更是半路出家,被店主雇佣后,才开始学习拔火罐且时日不长。
最终,陈某向潘某支付了医疗费6110元,但双方仍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协商不下,为此潘某将陈某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8926元。
经法官耐心细致地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除潘某诉讼请求中要求赔偿的经济损失18926元外,陈某还自愿支付后续治疗费1874元,共计20800元。
承办法官表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佰佰安全网提醒消费者在体验减肥、祛斑等医疗美容项目时,应当学会选择正规的美容医疗机构,进店后要仔细查看证照是否齐全,并注意了解美容项目的风险,以确保人身安全。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