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海岸警备队击沉中国渔船成了十分轰动的新闻。如果依据阿方公布的事件来龙去脉,中国渔船有错在先。但即使中国渔船有错,就能成为阿根廷海岸警备队把它击沉的理由吗?全世界每天会发生多少“非法捕捞”,但击沉渔船直接威胁渔民的生命,正常的执法力量怎么可以轻易下手!
目前还没有关于这起事件的进一步信息,相关描述主要是阿根廷单方面提供的。阿方所称事发的具体海域位置需进一步核实,关于中国渔船试图撞击阿巡逻船的指控也需有可信的证据。
通常来说渔船面对执法力量都是弱者,对没有武装的渔船采取击沉行为在国际上被普遍认为是野蛮的。国际海洋法公约对越界捕鱼的执法从未有可以“击沉”的说法,各国的通常做法是示警、驱离,或者扣船罚款,严重的判刑等等。
远洋捕鱼是高风险的行业,各国渔民总体上属于“温饱型”或者“小富型”,这个行业里很难发大财。中国有不少大富大贵的“煤老板”“木材老板”,但从未听说相同级别的“渔老板”。中国人口多,近海渔业资源相对少,远洋捕鱼成为很多渔民不得不走的一条路。
我们相信一些中国渔民有在外国近海非法捕捞的情况,也理解阿根廷等国与相关中国渔民周旋会有些难处。然而无论有多少问题,击沉渔船万万使不得,应通过扣船罚款解决的问题,决不应以渔民的性命来置换。
中国有些渔船的吨位比较大,小巡逻船撞不过它们。这是相关国家执法力量需要调整的问题。不能因为中国渔船块头大,不好执法,就索性将它们击沉了事,搞杀一儆百。
中阿是友好国家,想必“鲁烟远渔010”被击沉是偶然事件,是现场情况和具体操作人员等临时性因素促成的,应不会影响中阿两国关系。然而正因为中阿很友好,我们希望阿根廷方面认真调查此事,找出导致击沉发生的具体原因,问责相关人员,从而确保类似野蛮执法不再发生。
当然了,中国方面也应强化对远洋捕鱼者的教育,要求他们遵守作业地区的法律,尤其是不能以危险动作对抗执法。这是他们对自己的生意安全和人身安全负责,也是他们对维护中国与相关国家正常关系应尽的一份责任。
世界上的事很多时候不应搞成原则和利益的刚性对撞,而应抱着善意寻求对一些临界性问题的化解。茫茫大海之上,这样的哲学十分重要,它会使这个世界更美好、有人情味,而非更加对立、刻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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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刘长利 )